随着专项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市场采购商品检验监管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逐渐浮出水面。特别是市场采购商品出口报检过程中货证不符、逃漏检、虚假申报问题十分突出。日前,义乌局在物流中心现场检查了22个集装箱,发现有12个集装箱存在货证不符、虚假申报及逃漏检等问题,占检查总数的54.5%。为了确保出口产品质量,对市场采购商品报检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防漏堵疏,义乌局实施五大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市场出口商品报检工作。
打击虚假申报行为,保证报检工作的真实性。对申报后没有实际出口货物的,依法按不合格情况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对报检公司处以5%~20%的行政处罚,并对代理报检公司提出“六个不允许”,即:不允许与报检人串通,逃避检验检疫;不允许与报检人串通,虚假申报、套取单证;不允许与报检人串通,随意更改单证;不允许收集情况不明的业务向检验检疫局报检;不允许提高收费标准、乱收费;不允许在义乌组货在义乌出口而到外地报检。
提高抽批自验率。在确保40%抽单自验外,对可疑单证根据具体情况实施拦截检验。
加强批次管理。按规定,每批报检货物必须加贴检验检疫批号,未加贴的判为不合格,以确保货证相符。
加大检测力度。报检时,要求货物100%备齐,且须经组货单位与发货人验收合格,涉及安全卫生的敏感商品,由局工作人员赴现场抽样,并送实验室检测,以杜绝各种作弊行为。
严格规范改单审批程序。无论是以何种理由改单,都须经相关施检部门申报,并由综合部门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