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福建永春县质量技监局获悉,截至目前,有66家永春芦柑生产、经销单位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注册使用永春芦柑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并向永春芦柑标志办订购第一批专用标志320万枚。首批专用标志即将在哈尔滨、长春、沈阳、南京、上海、无锡等国内主销城市以及马来西亚、印尼等国外市场推广、使用。
据了解,目前永春芦柑已经进入全面采摘时期。据业内人士预测,今年永春芦柑产量可达26万吨,产地销售价将比去年有所提高。通过使用永春芦柑的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将进一步提升永春芦柑品牌价值,依法杜绝假冒伪劣芦柑充斥市场,对促进永春芦柑果农、果商增收、增效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