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PS/N/USA/1730 美国 最终法规: 氟啶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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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PS/N/USA/1730 2007-10-30 07- 4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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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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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报成员: 美国 |
2.负责机构: 环保署(EPA) |
3.所覆盖产品(提供在WTO备案的国家目录中指定的关税条目号);如可能,可另提供国际商品系统编号(ISC): Aronia莓、buffalo currant、热蓝莓、智利番石榴、欧洲伏牛花、人参、高灌木酸果蔓、忍冬、jostaberry、加拿大唐棣、野生红豆、土酸枣、 豌豆、豆、沙龍白珠樹果、沙棘、芜箐、芸苔、豆类。 |
4.只要相关或可行,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任何美国贸易伙伴 |
5.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 最终法规: 氟啶胺(Fluazinam); 杀虫剂许可限量(提供英文12页)。 |
6.内容概述: 通过本法规规定以下食品内/表氟啶胺(Fluazinam)的残留限量(用ppm表示): Aronia莓:7.0; Buffalo currant:7.0; 热蓝莓亚组13B:7.0; 智利番石榴:7.0; 欧洲伏牛花:7.0; 人参:4.5; 高灌木酸果蔓:7.0; 食用忍冬:7.0; Jostaberry:7.0; J加拿大唐棣:7.0; 野生红豆:7.0; 土酸枣:7.0; 干壳豌豆与豆,不包括大豆亚组6C及豌豆:0.02; 嫩皮豌豆于豆亚组6B, 不包括豌豆:0.04; 沙龍白珠樹果:7.0; 沙棘:7.0; 嫩芜箐:0.01; 叶类芸苔植物5组:0.01; 可食豆荚豆类植物亚组6A,不包括豌豆: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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