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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PS/N/CAN/303 2007-10-24 07- 4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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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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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报成员: 加拿大 |
2.负责机构: 加拿大卫生部有害生物管理局(PMRA)。 |
3.所覆盖产品(提供在WTO备案的国家目录中指定的关税条目号);如可能,可另提供国际商品系统编号(ISC): 嘧霉胺(Pyrimethanil) (ICS: 65.020, 65.100, 67.040) |
4.只要相关或可行,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未提及 |
5.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 拟定最高残留限量: 嘧霉胺(Pyrimethanil) (PMRL2007-12) (提供英/法文、4页)。 |
6.内容概述: 目前,食品药物法规 (FDR)内的最高残留限量(MRLs)是通过加拿大官方公报咨询后依法制定的。通过Bill C-28修改,预计于2007年生效的食品药物法案(FDA)将准许将MRLs合法列入有害控制产品法案(PCPA)内,无须经过FDA法规的批准。由于有害生物控制产品法案(PCPA)于2006年6月28日生效,本文件旨在就有害生物管理协调局(PMRA)拟定的进口嘧霉胺(Pyrimethanil)的MRLs进行咨询。为使本文件所列MRLs能在修改食品药物法案(FDA后尽快合法确定,因此在Bill C-28生效前开始咨询。 MRL (ppm) 农原料品(RAC)及/或加工商品 0.2 杏仁,开心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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