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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食品农产品“认证标志”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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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色”、“有机”、“无公害”……如今,不少食品、农产品的外包装上冠以这些名称。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连日来现场检查发现,个别食品、农产品的“认证标志”名不副实,执法人员责令整改,被检查出问题的卖场、超市表示,将立即更换包装或撤柜处理。

  对这次食品、农产品专项监督检查,上海市质监稽查总队检查了镇宁路乐购、南京东路食品一店等经营户56家,涉及食品、农产品247种,其中“绿色食品”140种、“有机产品”62种、“无公害农产品”41种、其他4种。检查发现,各卖场和商店销售的绝大部分食品、农产品的“认证标志”清楚,相关认证编号与实际相符。据悉,尽管总体情况良好,但个别“认证标志”忽悠消费者,难让人信服。

  执法人员走进船厂路附近的大卖场,只见底楼水产品展示柜台促销广告上,每只售价48元的大闸蟹贴有“绿色食品”标志,但标志上不见标志编号。其店长称,证书原件在总部,等一会儿传真过来。随后,一种产自吉林的“有机大米”,也很快被查出没有“认证标志”编号,执法人员要卖场提供“认证标志”原件,营业员称不知情。

  有关部门提醒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售“绿色食品”,除应印贴“认证标志”之外,还须明示标志的编号,编号含有认证有效期、认证起始日等信息。“目前个别经销商为迎合人们对环保健康的需求,擅自在食品包装上贴上‘绿色食品’等标志。”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

  本次执法中发现,山东聊城生产的“绿亚鸡蛋”包装上,标注的“绿色食品”证书号与实际获证的证书号不符;吉粮集团生产的“吉林东北大米”和石狮市华宝明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明祥牌烤鱼片”,所标注的“绿色食品”证书号均已过期。一种产自江苏的袋装大米,标签上标的是“无公害农产品”。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认证标志”的编号为“WG04-09839”,其中“04”和“09”表示获证日期为“2004年9月”。国家规定“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有效期为3年,这种大米的相关认证已过期,在重新申报认证未获准前,这种大米是不能称之为“无公害农产品”的。

  对“认证标志”名不副实的食品、农产品,执法人员依法予以一一指出并责令整改,被检查出问题的卖场、超市表示,将立即更换包装或撤柜处理。

  一项调查显示,半数以上的消费者曾上过假冒“绿色食品”、“有机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的当。有关专家介绍说,市民如想了解市场上某些食品、农产品使用相关标志是否假冒或名不副实,可登录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进行查询。

  据介绍,“绿色食品”是指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类的食品,其产品或原料的产地须符合规定的生态环境标准、生产操作规程、质量和卫生标准。“有机产品”是指生产、加工、销售过程符合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的供人类消费的产品,包括粮食、蔬菜、水果、茶叶、畜禽产品、水产品等。真正配称“无公害农产品”的,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的、未经加工或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
作者:诸达鹤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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