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第三次现场会议获悉,今年以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结合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在流通环节进一步加大对药品广告的监管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介绍,今年1至9月,全国工商系统共查处虚假违法广告36293件,责令停止发布10837件。其中,立案查处严重违法药品广告6025件。
国家工商总局协调有关部门,加快建立媒体发布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目前,重庆、江苏、湖北、云南等省市已出台了对媒体发布违法广告实施领导责任追究的相关制度。
最新的统计数据表明,9至10月在全国工商系统查处虚假和严重违法药品广告案件中,共查处使用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药品广告821件,停止药品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业务956家。
经过工商部门的集中整治,药品广告发布秩序明显好转。国家工商总局第三季度广告监测检查省级卫视频道电视药品广告5872条,发现违法药品广告32条,药品广告违法率为0.54%,与第二季度药品违法率相比下降一个百分点;检查都市类晚报药品广告418条,发现违法药品广告115条,药品广告违法率为27.51%,比第二季度药品广告违法率下降了近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