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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鲍鱼海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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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市政府日前宣布,从即日起大连鲍鱼、大连海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全面启动,大连地区的海参、鲍鱼加工企业的申报工作也开始进行,预计首批大连海参、大连鲍鱼将于元旦前后申请成功并与市民见面。

  大连海参(即刺参)和大连鲍鱼(即皱纹盘鲍)都属驰名世界的海产八珍,并于2005年10月获得国家质检总局批准,成为我国第一次批准的海产品地理标志产品。

  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通过注册地理标志实现产品的保护是国际通行的做法。目前我国唯一的国家级皱纹盘鲍原种场和全国唯一的国家级刺参原种场都已落户大连。

  随着知名度的提高,市场上出现了假冒大连海参、大连鲍鱼的现象。由于质量不保证,恶意压低价格等,从根本上损害了正规生产企业的利益,也损坏了大连海参、大连鲍鱼的声誉。

  为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打击不法行为,维护大连鲍鱼、大连海参的声誉和生产经营秩序,大连市政府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了大连海参、大连鲍鱼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据了解,申请大连鲍鱼、大连海参,必须符合三个条件,即大连海域自然生长或养殖的;在大连区域内加工;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无证生产大连海参、大连鲍鱼等地理标志产品最低罚款达10万元,罚款金额还将依据产值等递增。
作者:闫平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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