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辽宁检验检疫局组织召开全省代理报检单位管理工作会议。会议旨在加强对报检单位和报检员的管理,进一步净化报检市场、整顿报检秩序、规范报检行为,促进报检单位诚实守信、守法经营,保证进出口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辽宁地区139家代理报检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并分别与辽宁局签订了《出入境检验检疫代理报检单位诚信代理报检承诺书》。
据悉,代理报检单位将严格履行10项承诺:一是严格遵守检验检疫法律法规,依法开展代理报检业务,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二是不以任何形式出让名义供他人办理代理报检业务,不利用电子报检企业端软件开展代理远程电子预录入;三是报检进出口货物时,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交真实有效完整的报检资料和报检委托书;四是主动联系配合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及时缴纳检验检疫费,并及时将检验检疫结果告知委托人;五是不借检验检疫机构名义向委托人收取额外费用,及时将向检验检疫机构的缴费情况如实通知委托人;六是加强对所属报检员的管理,坚持持证报检;七是建立、健全代理报检业务档案,真实完整地记录承办的代理报检业务;八是不代理任何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业务,不代理任何来源不清、信息不明的进出口货物的报检;九是不以任何方式伪造、变造、骗取、买卖、盗窃检验检疫证单、印章、标志、封识,不使用伪造、变造、盗窃的检验检疫证单、印章、标志、封识;十是自觉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检验检疫机构对代理报检事项的调查和处理。
会议强调,代理报检单位应加强管理,诚信代理报检,保证报检质量,在维护国家进出口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和进出口贸易健康发展中切实发挥重要作用。会议向企业代表宣讲了检验检疫机构对代理报检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通报了前一阶段对代理报检单位的清查情况,拟对检查中发现的42家问题企业分别给予警告、暂停代理报检资格等处罚。会议指出,辽宁局将重拳出击,加大对涉嫌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代理报检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对辖区内的代理报检单位按照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管理,采取不同的检验检疫监管措施,切实维护好出口产品质量和检验检疫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