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覆盖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包含农业生产环境、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等各种对象,涉及标准、质量、认证、监督等各个领域,是一项科学的系统工程。通过近几年来的实践,我们深切体会到要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一定要做到“三个要”:一是认识要到位。以前短缺经济的时候,没有农产品要找农业部门;现在农产品数量充裕了,质量出了问题,还是要找农业部门。2001年江苏省全面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一开始就提出要把农产品质量建设作为江苏省农林厅的工作责任和历史责任,江苏省农林厅拿出全厅一半以上的人力、物力、财力,集中18个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处室,分管理、检测、产业、保障四个层面,实行“挂图作战、跑步前进”。为了明确监管职责,经省编办批准,今年又在江苏省农林厅增挂了“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专职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以及农业标准化有关职能。二是思路要明确。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我们按照“依法行政、制度监管、技术保障”的原则,积极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思路,提出了“打好四项基础、提高三个能力”。“四项基础”是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和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三个能力”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能力、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能力。三是投入要保障。为了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建设的投入力度,省和地方财政均安排了农产品质量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技术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认定奖励、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等。特别是江苏省省级财政连续五年共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农产品质量建设,起到了强有力的推进作用。
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各项规定,把法律要求落实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方方面面,切实把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吃上放心农产品。一是下移责任重心。为了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我们考虑将监管责任主体下移,重点强化市场主体法律责任和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从而进一步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工作上以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为突破口,规范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生产经营行为,强化其主体责任意识;以今年先行启动的6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建设为突破口,将监管职责明确到县,落实到县,探索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建设的发展模式和管理机制;以现有2800多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队伍为依托,全面提升监督管理水平和效率。二是明确监管重点。根据法律要求,立足部门职能,结合工作实际,我们考虑明确三个监管重点,即加强安全优质农产品基地监管,对已认定的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产地实行淘汰管理,启动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划分和调整,严把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关口;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监管,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强“三品”监管,特别是加强“三品”的包装和标识管理,建立健全“身份证”制度。三是推行规范执法。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同时,我们将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把法律规定的各项责任落到实处,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