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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掀餐饮安全“整治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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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食在广州”,广东人爱吃、会吃,餐饮业每年营业收入1000多亿元,居于全国第一位。面对林林总总的大排档、小餐饮,如何确保餐饮安全?会不会“不管就乱,但一管就死”?这是一个“老大难”问题。

  今年以来,国家掀起“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风暴”,声势浩大力度空前。本月底,吴仪副总理还将率队来广州开现场会。借这一重大契机,广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大胆探索新形势下餐饮消费监管新模式,发动全省卫生系统,全力以赴打好这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特殊战役。

  “四招”重拳整治小餐饮

  广东目前持有卫生许可证的食堂和餐饮单位近18万家,而无证的小餐饮估计有近10万家。经过前几年的整治,我省学校和工厂饭堂的餐饮安全取得显著成效,目前的整治难点在小餐饮。

  为此,我省确定以珠三角地区和粤东地区为重点地区,主要整治小型餐饮店,重点落实国务院提出的“县城以上城市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查处率100%;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餐饮经营单位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100%”这“双百目标”。并结合广东实际,走出一条“因地制宜、分类处理、风险控制、打疏结合”的新路子。

  主管副省长雷于蓝亲自带队调研。省卫生厅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协副主席、卫生厅厅长姚志彬亲任组长,制定下发了《广东省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全省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考核标准》,派出6个督查工作组,由厅领导带队分赴全省21个地市逐个进行督导。各地级市也成立了相应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在全省建立起“厅负总责、市抓落实、工作到位、责任到人”的运行机制。

  1 公布举报电话,曝光违规食肆

  省卫生厅副厅长黄飞表示,餐饮消费安全,不能仅靠卫生监督部门,必须要取得全社会的支持和配合。

  全省大部分地区均在网站开设了专项整治专栏,加强与报刊、广播、电视的联络沟通,揭露并曝光餐饮单位违法经营行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作用。各地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建立了“首接受理、属地处理、上级督办、定期通报”制度,认真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各地卫生监督员在现场检查时,向各餐饮业单位负责人发送了《做好餐饮安全工作告知书》,并与各餐饮单位负责人签订了《餐饮消费安全承诺书》。

  2 加强索证和原料溯源监督管理

  全省制定了统一格式的《餐饮业建立食品采购索证制度指引》、《餐饮业食品采购索证登记表》,建立统一、简便、易于操作的索证办法,下发到各地卫生监督机构,由各地卫生监督员分区分片负责,系统开展培训,指导每家每户餐饮单位在限期内建立健全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和原料采购、使用有关记录档案,指导餐饮单位建立长效的原料采购管理机制。

  3 推广“服务外包、餐具集中消毒”

  部分大排档就几盆水,反复用来洗碗,卫生条件较差。但要其配置专门的洗刷间,又很难做到。

  对此,广东近年推广“服务外包、餐具集中消毒”模式。现在食客到许多酒楼食肆,都会见到一套套用透明塑料膜严密包装的清洁餐具,这些都是食肆外包给专门的清洁公司回收、清洗、消毒的。尽管要加收1元清洁费,但食客们还是愿意掏钱,因为“这样更放心”。

  4 “信息化”杜绝假健康证

  餐饮业从业人员数量巨大,流动性强,如何做好健康管理?如何杜绝“花钱买健康证”、“乙肝患者照样当厨师”等问题?

  省卫生监督所所长张永慧介绍说,广东的探索手段是“信息化”。珠海、广州、深圳、中山等地统一健康检查标准和程序,对全省餐饮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统一使用互联网信息化管理,统一健康证的格式。每证有唯一编码,输入编码,立即可查询有关健康检查的相关情况。这样既便于卫生监督人员监督检查,提高工作效率;又杜绝了假冒体检、使用假健康证等问题的出现,有效规范了健康检查工作。

  「管理创新」一管全死?广州探索“临时证”分类监管

  街边夫妻店一碗牛肉丸河粉才卖5元钱,沙县小吃店2元钱就能吃一碗拌面……这些传统小食店方便廉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但卫生条件往往较差。卫监部门如果不管,容易出事;一管,勒令关门,打击面大,影响成千上万低收入者的生计和社会稳定。这个问题,在经济欠发达的潮汕、粤西等地区尤为突出。

  如何根据实际加强管治?省卫生厅提出“打疏结合、以疏为主”的指导方针,分类强化卫生管理,引导它们逐渐走向规范化经营。

  首先,各市对辖区内无证小餐饮进行全面的摸底登记,制订《清理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期间小型餐饮经营单位卫生许可最低标准》,并经当地政府或法制部门批准后执行。

  其次,对于符合发证条件的餐饮单位,开设“绿色通道”加快办理。对于少数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到位的“钉子户”,卫生部门登记并抄送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与街道、工商、城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综合治理、联合行动的方式,重点进行清理。

  而对于整改态度诚恳但暂时不符合条件的小餐饮,广州等地探索出“临时卫生许可证”的方法,给它们发放“临时卫生许可证”(有效期1年),纳入监管范围。有效期满后,根据监督检查结果予以续办或督促整改。对于具备卫生许可条件的给予4年的续证;对于整改后仍达不到基本条件的,不予续证。在最近的全国电视电话会上,卫生部卫生监督局局长赵同刚对广州这种因地制宜、分类管理的探索给予了充分肯定。

  「初步战果」全省取缔无证餐饮3894家

  据统计,我省目前持有卫生许可证的食堂和餐饮单位总数为179814家。其中食堂32777家,县城以上城市发放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89361家,县城以下地区发放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57676家。

  截至11月22日,我省卫生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84551人次,检查餐饮单位202807家;查处案件4613起,罚没款金额266.884万元,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起;取缔无证照单位3894家,吊销证照单位102家,整治重点区域2347个。检查县级以上餐饮(食堂)164670家,查处无证单位13046个,整改合格率为100%;县级以上餐饮单位(食堂)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建立率为100%;检查各类餐饮单位原料管理情况190337家,原料管理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全省量化分级实施率为97.63%。

  「长效机制」全面实施量化分级推行卫生管理员制度

  省政协副主席、卫生厅厅长姚志彬坦承,餐饮消费安全整治,不是一项阶段性工作,而是关系民生的长期性任务。广东要标本兼治,把“整治风暴”“整治战役”变成长效监管机制。

  (一)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制度。2005年,全省基本完成大、中型餐饮经营单位的食品卫生量化评级;今后的主要任务是对小型餐饮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卫生量化评级。

  (二)进一步推行餐饮单位卫生管理员制度。我省以学校、托幼机构集体食堂和大型餐饮单位为切入点,率先推广卫生管理员制度。如中山市与当地教育局联合推行该项制度,学校食堂已有876人经培训合格获得集体食堂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聘书,配置率达90%。

  (三)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我省将建立餐饮单位卫生级别和日常监督检查结果的公示制度,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餐饮业卫生检查情况,促进餐饮单位守法经营。

  (四)不断完善餐饮单位抽检制度。卫生厅将餐饮业制作的风险较大的月饼、熟肉制品以及使用量较大的调味品和乳酸原料等纳入每年的抽检计划中,对餐饮单位抽检的不合格产品进行公示,并依法查处。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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