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定的《制药行业水污染排放标准》(下称《新标准》)将在明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按规定,新建(改/扩建)制药企业或制药设备将于2008年7月开始强制执行新标准,而现有企业或设备也必须于2010年7月1日起,向新建(改/扩建)标准看齐。
相关配套措施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排污检测更严格
据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处长周凤保介绍,《新标准》分现有企业、新建企业、先进控制技术三个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前两个限值为强制执行,而先进控制技术限值的地域范围、时间,则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周凤保表示,针对以往的检查中,有的药厂在排放的污水中加入大量的自来水以稀释污染浓度的情况,《新标准》将启用“基准排水量”来确定排放是否达标。周凤保具体介绍,如果企业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超过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须按污染物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将实测水污染物浓度换算为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并以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新标准》参照企业日常的基准排水量,若出现实际排水量骤然高于基准排水量的情况,则仍可以通过公式换算出有否超标。”当企业同时生产两种以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不同的产品,且将产生的污水混合处理排放时,相关部门仍可按照公式换算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以检测出企业排污是否超标。
近年来,随着我国成为原料药第一出口国,环境压力日益严峻。绿色和平组织中国区负责污染防治项目负责人梅家永表示,制药行业产生的污染对于生态环境破坏尤为严重,因为很多有机原料都不可分解、容易积累。
据不完全统计,制药工业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1.7%,而污水排放量却占到2%,成为国家环保规划要重点治理的12个行业之一。今年3月,在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6066家工业污染源重点监控企业中,医药企业占到117家,以发酵类原料药生产企业居多。提高制药行业污染排放标准已势在必行。
编制高污染、高耗能企业名录
周凤保表示,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的估算,《新标准》如果能在2010年全面实施,将使我国发酵类制药企业部分代表性药物在产量不变及产量增加20%的情况下,COD的排放量将由2005年的157177吨降至2010年的26209吨及31451吨,削减量分别为83%及80%。
虽然有不少企业反映执行《新标准》难度较大,但有专家认为,由于先进控制技术限值的地域范围和时间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企业可以通过与污水处理部门合作,将污水先排放至污水处理部门,再由其执行《新标准》中COD的排放标准,应该可以给企业一个喘息的机会。
《新标准》无疑将加大企业在环保上的投入。据化学制药行业协会预计,制药工业将为该标准投入数百亿元环保资金。该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沈贤姬表示,在节能减排上,国家对企业的要求将日趋严酷,企业必须从根本上以技术创新解决环保难题。她认为用环保补贴的形式鼓励企业在环保上做文章有一定的合理性。
沈贤姬还向记者透露,该协会正在积极配合国家环保总局编制制药行业的高污染、高耗能企业名录,目前该项工作正在上报审批,尚未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