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江说,中国政府按照“预防为主、源头监管、全过程控制”的原则,对出口食品实行“公司+基地+标准化”的管理模式。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卫生注册、分类管理,对其中高风险的重点出口食品企业实行驻厂检验检疫官制度;对出口食品种植养殖基地实行备案管理、疫情疫病监测和农兽药残留监控制度;在产地和口岸,对出口食品实行法定检验检疫、质量追溯与不合格召回制度、风险预警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