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管职能划转到质监系统后,如何用创新的方式做好职能承接工作,履行并发挥好该项职能,各地质监部门在对生产加工食品企业强化监管的同时,还应注重消费者的参与性,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与百姓的“互动”。
让百姓“动”起来包含两层含义:
一是让百姓在思想上“动”起来。即:不要忽视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宣教工作。加大查处力度固然是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手段,而且是及时而有效的,但有效的宣教工作,如果“宣之有道,教之有理”,可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一方面宣传了我们的职能,树立了质监形象,让百姓对我们的工作有一个全新的认识;另一方面,通过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采取设咨询台,散发宣传材料、流动宣传车等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使之家喻户晓,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识真辨假能力和自身维权意识,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起到遏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制假售劣的作用。
二是让百姓在实际行动上真正“动”起来。在让百姓思想上“动”起来的基础上,质监部门可借“势”而动,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到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行列之中。在各乡、村群众中聘请专、兼职食品安全协管员,使质监部门成为“千里眼”、“顺风耳”,将执法人员的“明”查与群众的“暗”管紧密结合。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宣传、举报、抵制假冒伪劣食品的作用,联合新闻媒体,加大对食品制假售假案例的曝光力度,提高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意识,形成全社会关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打一场人民战争,构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