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22日,甘肃省质量技监局举行《甘肃省贸易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座谈会。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的该《办法》针对甘肃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贸易计量活动出现的问题,明确了贸易计量管理者、执法部门和经营者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为依法开展贸易计量活动、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了法规保障。
据介绍,该《办法》是甘肃省第一个专门规范贸易计量行为的省政府规章。按照权利与义务对应的原则,规定了一些特殊市场主体的责任。《办法》规定除当事人同意的情况外,经营者在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凡以商品、服务的量值作为结算依据的,应当使用计量器具测量量值;大宗物料的交易,凡具备称重条件的,应当以称重方式计量结算;不具备称重条件的,可以采用国家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计量,但必须向用户、消费者明示计算的方法和计算要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