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力推行生态农业、有机农业标准,积极采用高效安全农业技术,把农业生产的高产、稳产与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相结合。
首先,近些年来环境污染、耕地质量下降、水土流失加剧、自然灾害日益严重。特别是农民为了片面追求产量,盲目增投化肥,大量使用除草剂等农药、塑料农膜等,对土地质量、水源和环境造成极大破坏。农业标准化通过对每一环节严格按最优化的技术规程,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创造尽可能大的农业效益,实现节地、节肥、节药、节种、节能和资料的综合循环利用。使土地和水源自然资源得到合理、充分利用,有效防治过量使用化肥造成土地板结、土质变坏、滥用农药造成环境污染、农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量超标、质量卫生差等问题,改良土壤,减少水土流失。
其次,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农产品需求的层次也越来越高,饮食消费需求已经从“吃温饱、吃口味”逐步过渡到“吃健康”。要用标准化的思路确保人们的食品安全,在确保食品工业的源头——农业生产领域质量的基础上,加强食品加工、质量控制、储运与检测的标准化体系建设。食品的加工过程是促进农产品增值、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食品加工过程的标准化,并非要统一所有圣战工厂的工艺流程,而是要建立规范,利用食品加工过程的标准化,提高食品行业的市场准入门槛。要以建立类似麦当劳、肯德基的生产过程为目标,从而使食品原料、加工过程“统一化”,保证食品的品质育安全。食品质量检测与控制体系的标准化是保证食品安全的关键,以通过认证为标志的食品质量控制体系对提高食品质量与安全起到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食品成品的检测与控制的标准化已经比较成熟,但过程控制的标准缺乏,与国外差距较大。西方发达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标准化支撑体系。如瑞士的有机农业检测体系,制定的标准针对农产品生产全过程,强调可持续发展的农业,加强有机农业的实践,协调经济与生态的关系;而我国的标准体系,只涉及最终产品的检验,对过程跟踪检查标准极少。我国制定的食品质量检测标准,在深度和广度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的差距。
日本于06年5月29日起实施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的《肯定列表制度》,并执行新的残留限量标准。新标准对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的要求严到近乎苛刻。原来,日本只对300多种使用频率很高的农药设置了残留限量标准,对许多日常使用率不高,使用量不大的农药没有制定残留限量标准。但新制度中涉及到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为1000多种,几乎包括目前世界上的所有农药,仅大米就有588种,还规定将所有的农药都作为定期抽样调查乐观对象。同时,日本还对原来已经设立了残留限制的农药提高了限制标准,降低了允许农药残留的上限。对原来没有设限的农药,统一规定其允许农药残留的上限。对原来没有设限的农药,统一规定其允许残留的上限不得超过0.01PPM。我国有关食品农药残留限量包括国家标准和农业部行业标准,其中国家标准涉及的农药有136种,食品70类,指标数量476个。农业部行业标准涉及37种农药,177个指标。国内的标准制订尚处于起步阶段。发达国家的MRL标准中作物的划分很细,如欧盟标准中,柑橘就分7类,分别为甜橙、宽皮柑橘、葡萄柚、柚子、柠檬、酸橙和其他柑橘果实。而我国的标准中,作物通常是按照大类划分的。我国针对具体食品规范不同农药残留的标准工作正在起步阶段。食品的储运与其他产品完全不同,因此需要建立专门的、标准化的食品储运体系,保证食品安全。食品原料、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对储运过程的温度/时间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等方面有比较严格的要求,储运体系必须满足。HACCP体系对此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可针对不同产品选择适当的储运体系。而目前国内较为缺乏的是食品储运过程的完整记录,从而影响了食品的安全。结合HACCP等食品质量控制体系的要求,完善食品的储运体系。
第三,农业的发展必须关注国内外市场的需求,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是在市场化条件下进行的,传统农业中自然圆台的农副产品有相当部分是农户自产自给的产品,而现代农业中的农业制成品则全部是商品,必须依据市场要求组织生产,也必须通过市场来实现其价值。我国加入了WTO后,产品有了更加自由开放的市场。但由于目前我国大多数农产品(26.12,0.67,2.63%,进入该吧)的品种、质量不高,在国际市场上缺乏竞争力。而另外一方面,农产品国外使臣面临种种壁垒,特别是绿色壁垒,即技术障碍。如欧盟为了抵御发展中国家的茶叶、蜂蜜等农产品进入本国市场,不但实施新的检测标准。日本实施《食品中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对食品中多项农药残留量进行严格化。这些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是一个极大的挑战。要跨越这些壁垒,就是要提高技术标准水平,严格按出口国的要求组织生产。实施农业标准化的农产品质量稳定、规格整齐、品位好,非常有利于产品树立品牌,打开市场,增强竞争力。
七、用标准化理念改善农民消极的设施条件,使农民消费结构不断优化,从而带动整个农村产业和产品结构的调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和对外贸易连年呈现高速增长态势,对经济增长发挥了较强的拉动作用,而消费连年呈现稳中走低之势,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下降,影响国民经济良性循环。《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强调指出“要进一步扩大国内需后,调整投资和消费的关系,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这就预示着中国经济在经历出口拉动型、投资拉动性增长之后,将开始注重增强拉动经济增长的“第三种力量”——消费的拉动力。中国作为一个大国,不应该以出口为导向,通过别国的消费来拉动本国经济,中国完全有能力有条件依靠国内需求促进经济发展,带动国民经济稳健增长。社会中的高收入者如果不能足够有效化为消费力量来拉动内需增长,整个消费增速则需依赖更广大的基层群体的贡献力量。农村居民是全社会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消费市场也是最大的消费市场。农村居民不仅因为人口众多,而重要的是农村居民往往是消费倾向最为强烈的人群之一。只有在农村居民消费需求真正启动的情况下,中国经济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良性增长。中国““三农”问题的关注重点已经从粮食增产到农民增收,再到农村整个社会经济的转变,进而实现农村的全面小康。目前国家提出并开始部署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国家建设资金的投入将由以城市建设为主向更多地支持农村建设转变,城市与农村的分配关系开始转化,这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历史性转向”。改变农村经济社会面貌,为农民提供更多的生活便利,必将有助于拓展农民的消费途径,提高农民的消费能力。
农村居民生活消费状况是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状况的集中反映,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目标,也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自身发展的基本因素。近十年来我国农村居民生活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生活水平稳步提高,生活质量不断改善,消费结构趋于优化,消费的社会化程度明显提高,家庭财产大幅增长,消费观念逐步改善,消费热点纷呈,消费潜力巨大。扩大农村消费市场潜力,提高农民的消费水平,除了全面发展农村经济、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和稳步推进城镇化进程,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两种途径以外,还要注重农村市场的特殊性、加快农村消费市场建设,激活农民消费欲望,要用标准化理念改造传统的消费习俗,树立农民健康、积极的消费观念。
在注重农村市场特殊性方面,要研究不同地区、不同收入水平的农民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在产品研发和商品流通的每个环节上都建立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既满足大多数农民经济实惠的消费欲望,又满足农村生产生活习惯的消费要求。生产厂家在根据农村消费市场的特点开发出适合农村需求产品的同时,要建立相应的标准化配套服务体系,免除广大农民在使用中的后顾之忧。
在市场建设方面,要突破传统的集市贸易方式,建立标准化消费流通网络,以县、乡、村三级的连锁店、超市为依托,借助标准化的“统一、协调、优化”的原则,建立覆盖全农村的消费品销售服务体系。县级机构负责统一协调管理,乡级提供批零结合的综合性销售和售后服务。村级负责岭后服务、市场宣传和潜在需求调查。在消费品流通网络建设中还要加强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加大对农村市场的监督力度,打击充斥农村市场上的假冒伪劣商品,确保农民的生活质量稳步提高,使农民消费由小康型逐渐向富裕型过渡。
在培育消费理念方面,要尊重由于独特的地域性而形成的消费习俗,要反对并及时纠正铺张浪费、互相攀比的不良消费习惯,更要杜绝封建迷信方面的消费。农民健康消费标准理念的养成,既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又具有经济建设与思想文化建设相结合的特点,有赖于农村教育、科学、文化等方面的综合发展。帮助农民树立标准的消费观念,引导农民适度消费,不断更新他们的生活观念,提高他们的消费意识不仅是扩大农村市场所必须的,也是使农民过上现代文明的小康生活所必需的。要通过理论讨论和宣传,向农民宣传新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积极培养他们以城市人的观念、意识工作和生活,逐步从消费的“农村型”过渡到消费的城镇化,使人们改变依靠积蓄消费的保守的消费观念,建立积极的消费意识,鼓励人们在收入范围之内适当增加消费开支,鼓励开展精神文化消费,促进农村消费市场多样化发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的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加强农业标准化的建设与应用,可以转变农民的观念,开拓农民的思路,提高农民的素质,引导农民改变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促进农民享受现代文明成果,推动农业文化社会事业共同发展,可以促进农业科技水平的提高,促进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和竞争力的增强,可以使农民充分利用得到的技术和信息提高农业生产率,有效化解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以农业标准化推动农业信息化、产业化,进而实现农业现代化,是符合实际的农业发展的现实选择,我们必须握住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加快农业标准化进程,使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