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广东食品安全条例明确政府责任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食品安全事故屡有发生,近年来食品安全立法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今日下午提交四审的《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将对食品的生产销售、安全保障、监督管理等各方面作出规定,以确保市民能“吃得放心”。据了解,该条例是广东省有史以来审议次数最多的法规。

  从食品卫生到食品安全

  什么样的食品才能放心食用?过去人们的要求是“卫生”,即没发霉、不变馊。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食品的要求也发生了改变,基本的食品卫生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要求了。于是,“食品安全”的概念应运而生。“食品安全”主要指食品质量、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影响的公共卫生。而化学性污染、食品添加剂是关注的重点。

  由于不重视食品安全造成的食品 安全事故屡有发生,近年来食品安全立法成为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的热点问题。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提出加强食品安全立法的议案和建议。仅在广东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就有三十多名代表联名提出两份议案,要求制定《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

  最大亮点在于明确责任

  据介绍,该条例的最大亮点就在于明确了食品安全的责任问题。其中包括政府的监管责任和食品生产者的“第一责任人”身份。另外,还吸收国际先进的食品安全理念和体系,确立了食品安全的保障制度。该条例还严格了食品达到安全标准的门槛和条件。

  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该条例出台之后,质监部门将拟定年度食品地方标准,明确制定地方标准的食品品种和制定数量。

  四审新增食品召回内容

  省人大法制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之所以审议次数创下有史以来最高纪录,主要是该条例与老百姓生活关系重大,涉及部门过多,因而制定起来非常困难,所以不得不多方征求意见,进行深入的调查。“在原料阶段主要涉及农业部门,到了生产领域主要涉及质监部门,再到流通领域时就主要涉及到工商部门了,同时也有卫生、药监等多个部门”。该法规在制定的过程中有19个政府部门及不少专家、学家参与了讨论。

  该负责人介绍,每一次审议都对条例有较大的改动。此次提交四审的条例与以往相比,又补充了国务院新出台的有关食品召回方面的管理规定。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食品产业网 发布时间:2007年11月26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