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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遵循的主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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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方便申请。针对当前行政复议渠道不畅通的问题,按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行政复议权的要求,《条例》对方便人民群众申请行政复议的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

  二是积极受理。为了切实解决行政复议“告状难”的问题,《条例》对依法积极主动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作了具体规定。

  三是改进方式。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条例》对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作了相应规定。

  四是强化监督。《条例》强化了行政复议机关及行政复议机构的责任,特别是突出强化了领导责任,通过推动领导来推动工作。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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