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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检验检疫局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侧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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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检验检疫局召开质量工作会议

  今年上半年以来,一些西方国家针对我国部分出口产品的质量问题,如输美宠物食品中毒、出口牙膏含二甘醇、输美儿童玩具含铅超标等,大肆反复炒作,刮起了妖魔化“中国制造”的冷风,损害了中国产品的声誉和中国的国际形象,中国产品的质量和安全问题成为国内外关注的焦点。从8月起,一场为期4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这是一次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的特殊行动,这是一场维护中国产品信誉和国家形象的特殊战役。在这次特殊行动中,茂名检验检疫人不怕困难,全力以赴,连续作战,夺取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新胜利。

  党组重视 宣传发动声势大

  茂名检验检疫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项整治行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和广东检验检疫局的决策部署,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增强积极性和主动性。局党组做到“重心下移、沉到一线、靠前指挥、解决难题”,将“指挥所”设到检验检疫最“前沿”。哪里有难题需要解决,哪里就有局领导的身影。哪里出口商品风险大,局领导就在哪里坐镇指挥。局长李恩培率先垂范,多次深入到基层一线办事处和出口产品生产企业,检查指导专项整治工作。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自觉带头,和各业务科室的同志们一起,深入到养殖场、种植基地、玩具厂和水产品加工企业,抓实抓好专项整治方案的贯彻落实。

  舆论宣传是搞好专项整治行动的先导和基础。茂名局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企业座谈会,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利用茂名电视台、《茂名日报》新闻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地动态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560人次;出动车辆126台次;检查出口企业269家次;召开企业座谈会4次,到会企业代表385人次;举办培训班5次,培训人员430人次;与企业报检员签订《诚信报检承诺书》92份;编印应知应会《资料汇编》、《管理指南》、《倡议书》等资料1200册(份);编印《工作简报》25期;出黑板报5期;悬挂横幅、宣传标语共130条(幅)。专项整治行动舆论宣传声势浩大、深入人心,专项整治行动人人参与、应知应会达三个100%。

  措施得力 横要到边纵要到底

  茂名素有“南方油城”的美誉,是中国最大的石油化工生产基地之一、中国最大的亚热带水果生产基地和世界最大的罗非鱼养殖基地。茂名局在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时,针对茂名出口的敏感商品主要是冷冻水产品(冻罗非鱼、冻虾)、新鲜水果(龙眼、荔枝)的特点,将专项整治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落实到每个具体部门和每个工作人员,明确整治步骤、时间进度和责任人员,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重点突出、取得实效。

  备案种植、养殖场100%得到清查。茂名局对备案的83家养殖场全部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取消了3家罗非鱼养殖场的备案资格,占备案总数的3.61%。对存在问题的10家养殖场作出限期整改的决定,占备案总数的12.04%。今年4~5月,茂名局对辖区出口荔枝、龙眼种植园和包装厂逐个进行重新考核确认,淘汰了12个不符合要求的种植基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茂名局对29个出口水果种植备案基地、5个供港蔬菜备案基地、5家出口水果包装厂、两家出口家具厂、1家杂交水稻种子边贸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实现了专项整治行动“备案种植、养殖场100%得到清查”的目标。

  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规定,茂名局迅速行动,及时招聘人员,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从2007年9月1日起,对辖区内出口食品运输包装加贴检验检疫标志。要求企业指定专人管理检验检疫标志,并在检验检疫机构备案;企业在报检时,须将加施检验检疫标志的规格、流水号区段等信息登记在企业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上。截至11月15日,茂名局共对全部出口食品138批次加贴了检验检疫标志,做到了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

  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企业和出口玩具企业100%得到清查。截至10月16日,茂名局已对辖区内14家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企业进行了检查,清查率达100%。通过清查,限期整改企业有13家,这些限期整改的企业或多或少存在一些一般不符合项,但企业的质量体系运行还是有效的,要求这些企业在限期内整改完毕,提交整改报告、见证材料。茂南景安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是茂名局辖区内唯一一家已颁发出口玩具许可证的企业。茂名局对该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公司的出口许可管理文件运行基本有效,产品的质量控制有效,进料检验尤其是油漆、涂料的进货检验均送SGS检验,检测含铅项目合格。

  建立和完善出口产品溯源体系。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茂名局进一步完善了出口水果、水产品加工企业和注册的水果种植场、水产品养殖场的监管档案,初步形成了出口产品溯源体系。同时,进一步收集、整理有关进出口生产企业名录,对企业进行了分类,对辖区内农畜产品进出口企业的总数和现状进行核实和掌握。茂名局在严格执行《进出境水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出境水产品追溯规程》等规定的基础上,还专门为企业设计了“产品流向登记表”和“原料收购管理登记表”,帮助和指导企业建立了原料收购登记和产品流向登记制度,形成了对出口食品原料收购、冷库储存和包装运输等全过程监管链条。

  勇于探索 亮点纷呈有创新

  研发“备案水产养殖场管理系统”。茂名局积极探索、勇于创新,针对备案养殖场多、难以管理到位的现状,于2006年6月对备案登记的83家出口水产品养殖场的供货证明实行计算机数字管理,并于近期对自主研发的“备案水产养殖场管理系统”(第一版)进行了完善升级。该系统具有三大功能:(1)备案管理:对备案养殖场的详细信息进行登记,通过备案登记号可查询备案养殖场详尽信息。(2)供货登记:根据“出境加工用动物源性食品原料供货证明”,对备案养殖场的供货证明编号、养殖场备案号、出口生产企业、供货时间、供货数量等供货情况进行登记。(3)综合查询:根据养殖场备案号可查询该养殖场供货详细情况,包括供货总量,每亩供货量。审核人员根据该养殖场养殖面积估算年产量,审核其是否增开、虚开供货证明;也可根据出口生产企业查询其收购总量。

  编印《备案罗非鱼养殖场管理指南》。茂名罗非鱼养殖面积30多万亩,从事罗非鱼养殖的农户约两万户、4万多人,年产量20多万吨,总产值近15亿元人民币。罗非鱼的总产量占广东省的1/3、全国的1/8、全球的1/12,茂名已经成为全球罗非鱼第一主产区。为了让养殖户更多地了解相关文件政策,促进水产养殖业向规范化方向健康发展,茂名局与广东局派驻工作组联合编印了《备案罗非鱼养殖场管理指南》,分发至各备案出口水产品养殖场。此手册涵盖了“养殖场卫生要求,养殖日志管理,种苗投放管理,饲料和添加剂使用管理,中国、美国及欧盟违禁药物清单,捕捞管理及诚信经营”等八大内容,深受广大养殖户的欢迎和好评。

  牵头协助企业成立“养殖合作社”。为保证出口原料罗非鱼的质量安全,茂名局积极帮扶企业抓好标准化生产,协助出口水产品加工企业茂名长兴食品有限公司,牵头成立了由加工企业与65个水产品养殖户(养殖面积2.2万亩)组成的“养殖合作社”,全面推行“公司+基地+标准化”生产管理模式,突破“绿色壁垒”。出口水产品加工企业与多个养殖户签订入社协议、供货及最低收购价格合同,并对各养殖户进行技术指导,合作社的成员(养殖户)统一由合作社供应饲料、药物、种苗。这种合作社的模式,不仅统一了养殖标准,确保了出口原料罗非鱼的用药安全及品质,而且保障了养殖户的利益,提高了养殖户的积极性。同时,加工企业也获得了数量和质量均合格稳定的出口水产品供货来源,实现了养殖户和加工企业的互利双赢。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和岗位职责。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茂名局的执法把关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对检验检疫法规的掌握更全面、更准确,对上级决策部署的落实更及时、更具体。茂名局根据茂名口岸进出口商品的特点,针对辖区内高风险的敏感产品,以及重点企业日常监管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制定和完善了检验检疫《工作规范》和《工作流程》200余项,建立和健全了检验检疫长效机制。同时,各部门也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和业务特点,重新进行了“三定”(定人员、定岗位、定职责),做到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干、人人敢干事、事事有落实,科室岗位职责得到进一步强化和落实。

  出口产品质量,责任重于泰山。通过这次专项整治行动,茂名局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质量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大家充分认识到工作质量是永恒不变的主题,是检验检疫的生命线,全局上下形成了人人关注工作质量、齐抓共管工作质量的喜人局面。

作者:张韶 陈书艳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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