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由二○○七年十一月十五日星期四组织,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巴士实业(集团)、重庆市、杭州市、济南市、郑州市、成都市、深圳市、大连市属公交营运公司及河南少林汽车、南昌瑞丰实业、四川爱斯体育文化等全国各地14家单位直接参加了修订,归口管理由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解释。
新的站牌和路牌标准是在GB5845.11-1986《城市公共交通标志 公共汽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站牌》和GB5845.13-1986《城市公共交通标志 公共汽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路牌》两个标准的基础上进行的。修订的主要理由是GB5845.11-1986和GB5845.13-1986这两个标准颁发已经有20多年,20年来,我国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城市公交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原来的站牌和路牌标准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要求。主要是:
1、 原来站牌和路牌的两个标准中,有细内容规定得大事太死,如站牌和路牌的制作材料也进行了约定,这与目前能制作站牌和路牌制作形式、材料多样化的实际情况已不适宜。
2、 随着城市公交的发展,站牌和路牌形式越来越丰富,原来站牌和路牌的两个标准中对样式规定过于单一,缺乏实际的指导意义。
3、 社会上出现了越来多的、新式站牌和路牌样式,使站牌和路牌自身的功能减弱,给社会大众日常出行造成一些新的困难,便站点和线路管理成本加大,社会大众满意率降低。
二、站牌和路牌标准修订的基本目的
1、站牌和路牌是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要适应我国城市建设和城市公共交通快速发展的实际需要。
2、要吸收先进的科技成果,不断提升站牌和路牌的功能,才能更好地为社会大众出行服务。
3、规范站牌和路牌基本形式,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公交优先发展。
4、更好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
三、站牌和路牌标准修订的基础思路
1、要求修编后的站牌和路牌标准具有更强的操作性和通用性,能指导不同类型的城市公交站牌和路牌的建设。
2、对原站牌、路牌国家标准中行之有效并可借鉴的内容,按照国家标准GB/T1.1的要求规范和继承。
3、 充分体现站牌和路牌为社会出行大众提供公共交通服务信息功能和标志功能。
4、 对现阶段国内不同地域之间城市使用的公交站牌、路牌进行归纳和分类,进行规范后,列出若干典型的站牌和路牌形式。
5、 对有现行的站牌和路牌按照体现功能、设置合理、制作规范的原则,对如尺寸、文字、图形、颜色、组合形式、安装设置以及安全等提出规范性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