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价由以前每公斤的300~600元,提高到现在的1120~6600元,产值由1.13亿元提高到1.4亿元,利税由以前的1720万元,提高到2100万元。这一组变化巨大的数据不仅体现了野茶王产品的附加值与经济效益的提高,更表现了企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让这组数据实现跳跃性增长的关键,就是对桃源野茶王实施了标准化生产和地理标志保护。
俗话说“桃花源里产好茶”,说的就是桃源野茶王。野茶王采用桃源大叶野生茶树的芽头研制而成,呈鹤舌状,银毫披露、色泽嫩绿、嫩香悠长,汤色绿艳明亮;冲泡后,三起三落,呈雨后春笋迎宾之状,滋味鲜醇,叶底嫩绿明亮。常年饮用能修心养性,保健祛病,改善人的心理和生理机能,延寿康乐。
桃源大叶茶种植历史悠久,品质优良,但传统的生产管理模式粗放、种植零星分散,致使茶叶品质良莠不齐。1998年,桃源县质量技监局与农业部门密切配合,制定发布种植标准,并建立了以茶庵铺、太平铺两个乡镇为主的桃源大叶茶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2005年9月,湖南省质监局发布实施桃源野茶王湖南省地方标准,制定了野茶王苗圃建立、苗木繁殖、茶树培育、鲜叶采摘4个方面的技术规范,并指导培训示范户农民,使得茶叶产量迅速提高,质量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为了将这一埋在土里的“金子”发展成优势产业,在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的同时,相关企业坚持采用先进工艺和当地优质原料进行加工开发,保持桃源野茶王的地域特色。同时,质监部门积极为野茶王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当地政府对此非常重视,成立了桃源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公室,专门负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加大保护力度,依法保护好桃源野茶王品牌,确保桃源野茶王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湖南省质量技监局更是对野茶王保护的范围、所有权、保护办公室的成立、使用申请、专用标志印刷、防伪标志的管理,以及野茶王的地理标志产品的日常监督管理作了明确规定,以加强对野茶王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同时,印发《桃源县野茶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使用资格评审管理办法》,对桃源野茶王地理标志产品使用资格评审的主要内容和标准、评审机构、评审的组织及程序、标志使用和管理,以及保护专用标志使用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做了明确规定,以保证标志使用的严肃性,确保桃源野茶王的产品品质,维护桃源野茶王的声誉。
记者在桃源县太平铺卢家湾茶场见到了湖南桃源县古洞春茶叶有限责任公司的负责人,他一边组织员工生产茶叶,一边接听着北京、上海等地经销商的求购电话。他兴奋地告诉记者,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称号后,今年以来,桃源野茶王产品不但在全国范围内打开了销路,而且价格翻了近一倍。
据了解,作为植根于大叶茶品种的桃源野茶王品牌,自从实施保护以后,在短短的一年之中桃源大叶茶的种植面积由3780公顷提高到4200公顷,产量由3328吨提高到4000吨。2006年,全县大叶茶种植收入为6250万元,丰产茶园平均收入7000元以上,新鲜芽头从以前的每公斤收购价25元左右,激增到现在的80元左右,增幅达300%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