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的原则。所有导致签发出口活动物和动物遗传物质的官方安全保证程序,均要与MAF标准、OIE法典中的证明程序、新西兰兽医专业行为法典的兽医委员会保持一致。
证明是证明人的个人职责,在证明人有足够理由不签发时,不能命令其去签发。但是,在MAF命令其不能签发时,他们不得为活动物及其遗传物质的出口出具证明。
有利益冲突的人不得签发官方安全保证或签署为获得官方安全保证的相关证明。
与进口国政府沟通。有时出口商请求授权人和认可人与外国政府就出口货物问题进行沟通。
没有局长批准,授权人和认可人不得直接与进口国政府、新西兰海外大使或贸易部门就官方安全保证的事宜进行沟通,无论是口头还是书面的这类沟通,大多数等同于任何其他官方安全保证。
因此,必须与局长的要求保持一致。所有出口商的这类沟通请求都应该通知IAT处。
合格的支持文件。合格文件是完成填写内容的出口证书的复印件,由认可人签署给授权人的,它证实要求有官方安全保证的活动物和动物遗传物质出口的合格信息。
支持文件包括:实验室报告,货主/饲养者关于动物所在地及与其他动物接触的声明和注册兽医或技术员关于出口条件允许他们执行认可人指派的工作的声明,运输人关于运输工具消毒、到口岸的路线、与其他动物接触等的声明。
获得官方安全保证
官方安全保证的申请。只有注册出口商或不需要注册的人可以申请官方安全保证,出口商必须向授权人申请,并提交详细信息。
等效请求。当不能满足出口证书上的一个条件,但是能提供一个技术案例表明条件要求的结果能被另一个方法满足,出口商可以请求一个等效案例。
只有IAT处雇佣的兽医可以和海外政府就等效案例进行谈判,只有MAF认为有理由且具有完整性的那些等效案例会被受理。
支持等效请求的信息必须由出口商提交给处理该问题的认可人,认可人必须归档等效案例并通知IAT处和当事授权人,IAT处通知认可人关于处理等效请求的相关费用。
如果进口国没有书面同意等效案例,IAT处没有通知认可人和授权人,那么任何人不得修改出口证书。
当出口中的延期导致低于出口证书的要求时,必须要求等效性包含延期问题。但是,当出现轮船或飞机计划出发日期延误,装货期可以延长3天。
出口证书的准备。只可以使用MAF官方专用纸制作的最新出口证书,所有人的声明和船长/机长的声明必须打印在普通纸上。
只有原件证明可以打印在专用纸上,证书的复印件必须打印在普通纸上,并标上“复印件”字样。没有I-AT处的许可,不可以改动出口证书格式,包括删除或增加放弃者、声明或签注。
出口证书一般由授权人准备,只有当出口证书脱离授权人控制时,才能由另一人完成特定部分的内容。
特殊出口证书条款的标准。大多数出口证书包含出口中某些方面的标准条款,当有特殊情形时,出口证书的补充说明将包含关于该条件的更多信息,具体包括:
动物或遗传物质的鉴定,地区或原农场以前疫病状况,原始农场/群/养蜂场或单个动物疫病状况,出口前隔离或隔离检疫,对精液、胚胎收集中心和工作组及中心兽医的监督、检测、治疗和免疫,运输,活动物/动物遗传物质的最后检查和装货,笼具和容器的铅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