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至26日,由国家认监委在北京组织举办的APEC有机产品认证国际研讨会,吸引了来自美国、韩国、澳大利亚、日本、菲律宾等APEC成员的60多名有机农业专家与学者。
有机农业作为一种有利于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农业生产方式,得到各国和地区的广泛关注。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合作与互认因此也成为本次会议关注的焦点。
有机贸易迅速增长
据统计,目前有120多个国家都开展了有机农业。到2006年年底,已有3100万公顷获得有机认证的土地,占世界农业面积的0.7%。欧盟地区有机农业面积比例达到了3.9%,在有机认证面积最多的10个国家中,有3个是APEC成员,即澳大利亚、中国和美国。
有机农业在全球的飞速发展,也带动了有机贸易的快速增长。世界有机产品贸易额已从2002年的230亿美元,上升到2006年的400亿美元。有机产品主要消费市场是美国、欧盟和日本,例如,瑞士有机食品销售额占到食品零售总额的4.5%,平均年人均消费有机产品100欧元。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都在不断制定有机产品法规和标准,目前已有60多个国家制定了有机农业法规和标准。在APEC亚洲地区,做得好的主要有日本、中国、泰国等,其他国家几乎难觅身影。
2005年—2007年,对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而言,有机农业改革带来最大的变化是,其主要的有机农业法规和标准经历了一次修订高潮。目前,全世界有395个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其中欧洲160个,亚洲93个,美国80个。这些认证机构中,40%获得了欧盟成员国批准,可以按欧盟有机产品法规认证;28%获得了美国农业部(USDA)的批准,可以按NOP进行认证,32%的有机产品认证机构获得了ISO65认可。
互不认可必然导致重复认证
尽管有机产品认证发展非常之快,并且进口和出口需求在持续增长,但面临的主要难题就是缺乏互认。
绝大多数贸易国都制定了繁多的技术法规和标准,以技术法规和标准为基础的合格评定程序则更为复杂。但是,随着世界贸易的增长,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遭受到别国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障碍。“各人自扫门前雪”受到空前挑战。
就有机产品国际贸易而言,在世界范围内,各国有机互认程度低,存在多重认证、提高技术标准等问题,由此增加了有机产品出口国的贸易成本,严重阻碍了有机产品贸易的发展。
例如,在美国,其他国家进入美国有机市场,要通过美国农业部(USDA)直接授权的认证机构的认证,认证依据的标准只能是美国NOP法规。在日本,日本农林水产省(MAFF)承认获得USDA批准、并按NOP标准认证的有机产品可以进口到日本,但按日本JAS标准认证的产品,却不能在美国市场上使用有机产品标签。发展中国家向欧盟、日本、美国等出口有机产品时,往往需要国外认证机构认证和多重认证,费用非常高昂。
专家指出,互不认可的状态必然导致重复认证,增加企业的认证费用和负担,而这些费用最终会转嫁到消费者头上。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则可能因为无法承受高昂的费用,以及办理进口手续所需的较长时间,从而失去进入国际市场的机会。
推动国际标准的制定和采纳
此次会议上,一些专家提出了自己的设想:如果能在APEC成员间制定一个共同承认的有机标准,建立共同的认证程序和要求,从而实现有机产品在APEC成员间的相互承认,是最理想的状态,这是大家努力的目标。在这种情况下,各国可以自由贸易,减少了由标准或要求的不同而带来的贸易壁垒。要实现这个目标,可能需要很长的时间,也许是几年,也可能是几十年,可以将这个目标分解成多个阶段,逐步实现。
也有学者提出,根据目前国际和重要有机贸易国在互认方面的做法,建议APEC在政府层面、认可机构层面和认证机构层面逐步开展合作,同时发挥国际组织的作用,设立有机产品认证互认工作组,减少贸易障碍,促进认证结果互认。
一些文化、环境、气候、经济类似的地区如东盟、上合组织等内部,可以先进行互认合作,制定统一的区域性标准。
为进一步加强我国有机产品认证认可技术交流,促进APEC成员间认证结果的互认和贸易便利化,国家认监委于2005年申请承担了“APEC成员有机产品认证合作项目”(CTI22/2006T),收集APEC成员的有机认证发展现状及法规、标准的制定实施情况以及贸易政策,探讨在APEC成员间减少有机产品贸易障碍和在有机认证方面开展互认的可能性,并提出方案和建议。
与此同时,国家认监委还积极开展与欧盟等国家、地区的国际互认。由于中国尚未被列入欧盟有机产品进口第三国名单,中国向欧盟出口有机产品,主要是通过外国认证机构在境内进行认证,由欧盟成员国进口商申报,欧盟成员国同意后方能进口。随着对欧盟有机产品出口量不断增加,仅依靠少数几家认证机构已经不能满足出口的需要。
根据欧盟有机农业条例相关规定,如果一个国家的法规和标准体系符合欧盟EEC2092/91要求或与其等效,则可以把这个国家列入欧盟有机产品进口第三国名单,这个国家的有机产品将可出口到欧盟。
因此,为促进中国和欧盟的有机产品国际贸易,我国已经正式向欧盟提出申请将中国列入欧盟有机产品进口第三国名单。目前已经完成了中国和欧盟的有机法规标准体系的比较报告,欧方正在对中国的这一报告进行评议。此外,我国也积极与美国、日本等国沟通,争取与其尽早开展互认谈判,还有一些国家如加拿大、澳大利亚等也向我国提出了希望能与中国开展有机认证互认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