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一些外包装上标注着“计量销售”字样的肉类、禽类食品,被执法人员责令停止销售并予以处理。执法人员介绍这是“计量销售”的坑人伎俩。
按照《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的要求,销售的预包装商品必须标注商品的净含量,但是随着有关部门加大了对定量包装商品的执法检查力度,一些利用缺斤短两坑害消费者的不法企业、业户受到处罚,于是就采取这种坑害消费者的新方法,以逃避处罚。尽管其标明了“计量销售”,但销售这类食品的商店在标价上只标明了每500g多少钱,在销售时还是连包装物一起卖给了消费者。根据抽样检查结果显示,这些食品的包装物一般在10g-30g之间,而包装物的价格与食品的价格相去甚远。“计量销售”的这种行为既违反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的要求,都属于坑害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市质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计量监督检查的力度,给人民群众创造一个放心满意的购物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