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贵州首部《农家乐经营管理规范》经专家组审定通过,即将发布实施。该地方标准对全省“农家乐”的服务质量、卫生要求、设施条件等进行明确规范。
据了解,随着贵州旅游的发展,“农家乐”作为乡村旅游的一种基本形式,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丰富城乡居民生活、拓展农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仅贵阳市乌当区就拥有各类农业旅游点近10余处,2006年接待量达到21635人次,旅游收入10余万元。而被誉为重庆人的“避暑花园”的遵义桐梓县,到2007年7月为止,全县日接待能力达到4000人,已接待游客3万余人次,旅游总收入1500多万元。
由于一些“农家乐”场地经营硬件设施不足,游客容量少;组织程度不高,管理亟须规范。一些地方甚至形成了单打独干、恶意竞争的不良局面。有的旅游配套设施不全,卫生状况较差,陷入低收入、低质量的经营状态之中。因此,“农家乐”经营亟待规范,整体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为规范“农家乐”市场秩序,提高“农家乐”经营管理水平,贵州省质监、旅游等部门,在参考其他城市相关标准,结合省情,制定了首部《农家乐经营管理规范》。该地方标准中,对“农家乐”的经营服务场地、基本接待条件、服务质量要求等7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今后,当地各级职能部门将依据该规范对“农家乐”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