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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部分食品实施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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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欧盟对部分食品制定了新法律并已实施;正在酝酿易消化食品范围的规定和食品类别的划分。

已实施的新法律要求啤酒和奶制品(黄油、人造奶油、牛奶和奶制品)必须带有易懂的文字说明;淡型啤酒的酒精含量不得超过3.5度;干奶制品的脂肪含量不得超过20%(瘦型食品);其他奶制品的脂肪含量不得超过35%(易消化型食品)。

对于易消化食品和食品类别划分的新规定正在酝酿之中,新规定将要求易消化食品必须标明各种营养成分的标准,并尽可能在标签上注明。新规定将按类别划分食品,如:低脂肪类、低热量类和无糖类。传统标准低热量食品所含热量应低于40大卡,按照新规定,低热量食品的热量应在传统标准的基础上再降低30%。
作者:商务部 来源:中国质量新网 发布时间:2005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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