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学开办学的壮举在被炒作一番之后,终于以宣告乌有为终止。由此看来,把新闻和炒作结合起来,尽管是一种时尚,但毕竟不能成为学问,更不能让孩子们以炒作之术去对待他们未来将从事的职业。
炒作学虽未开成,但炒作之术却已实实在在地成了气候。如今的企业,只要稍有一点想法,就很习惯地说“炒作一下”。近来到处闹腾的“我最喜爱的品牌”等推选之类的活动,就颇有炒作的味道。
按说,我等在市场经济时代也喘息了这么多年头,也该对身边的品牌有一些了解。即使你是普通得再不能普通的饮食男女,总要去市场买些东西来填肚子吧?你敢说你买东西时不去挑牌子?那个被你挑的就是中意的,如果你今后除了它,不再买别的牌子,那就是忠诚———那牌就是你最喜爱的牌子,赶紧投票吧!瞧:就这么简单。只要顺此思路走,不信你没有喜爱的品牌。
然而,问题的关键似乎不是我有没有喜爱的品牌,而应当问一问:什么样的品牌才值得喜爱?
有一个永恒的定律不知何时植入我们的心田,即归纳的多数可以代表优势。不论被归纳的对象是否具有类比性。比如说,风马与风牛相加的总数,等于风马牛的总数,或者叫风畜牧的总数。反正数字的量即可用来说明问题。那么,标准呢?没有!要说有,就是“我喜爱”!喜爱到什么程度?也不清楚!大约相对喜爱就行吧。
有趣儿的是,在某个权威媒体公布的“喜爱”品牌中,某个被丑闻纠缠了多时的乳业品牌一直赫然排列第一,颇让人以为所有的“我”们都喜爱与丑闻相关的品牌,而且这个曾用假话欺骗消费者的品牌,遥遥地在最受喜爱的位置上傲视群雄。这不能不让我们提出这样的疑问,我们到底为什么评优?是以最喜爱为优呢?还是以优为最喜爱呢?事实是,目前的中国市场仍处在初级阶段,绝大多数的产品还在市场竞争中修炼自己的品牌。在“卖出去”是硬道理的浮躁声中,尚没有大批量的产品能够将竞争对手远远地甩在身后,即使是稍稍领先,也没有足够的从容潜心地去付出真正的热爱,并以真正的热爱去换回消费者的喜爱。
大公司们在成长,他们的品牌也在成长。但是,什么时候能成长到“我喜爱”的程度还是未知数。就像果园里的苹果,阳光与滋养使它迅速增大,然而离成熟还早呢!那么,在等待的日子里,你让我说喜爱哪个青苹果呢?买苹果的人大约说不出来,那么,让卖苹果的人替我们说吧,说我们喜爱的就是他园子里的青苹果。
有时,人们会不自觉地烦恼。如果头脑清醒又对某个问题解释不清,就会莫名其妙地烦恼。比如说,我就不知道那些被列进“我最喜爱的品牌”里边的品牌有没有我的最爱,也不知道那个最爱某个品牌的“我”与我有没有关系。如果说有,那么是在购买的意义上,还是在销售的意义上,或者是买卖的意义上,或者是交易的意义上?越问越烦!
从社会公平角度看市场风生与水起,不免眼色冷峻。毕竟公平的社会形态须遵循内在的公理。然而,就是公理的客观性,让我们可以清晰地透视那些以公众名义进行的事件,其合理性到底有多少?网络点击,似乎公允。然而,网民们的热情是否被高估?一个没有多少热点可关注的网评,真的能聚集那么多自然存在的上网人?有人曾戏称网络评选的“原产地现象”,即参评企业的所在城市成为网络点击的密集点。于是,局部的我就代表了全部的我。
浮躁是不可避免的,浮躁是可以理解的。那些以炒作换广告的伎俩尽管不高明,但毕竟有效。我可以静静地在一旁欣赏你的聪明,且不准备出面评价。可是,你千万别说“我最喜爱”,那就是盗用了“我”的名义,硬非让我说喜爱哪个青苹果,那是我不高兴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