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乳是我国的传统调味品。此次新标准与原标准的主要不同在于降低了腐乳产品中“食盐”的含量下限。原标准中要求,红、白腐乳的食盐下限为每百克不低于 8.00克,青腐乳为每百克不低于10.00克,酱腐乳为每百克不低于11.00克。而新标准则将食盐下限全部调整为每百克不低于6.5克。这一更改将使产品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同时,也使企业能开发更多的新产品,不会受到盐量要求制约。
新标准还增加了水溶性蛋白质和总酸两项理化指标。腐乳中水溶性蛋白质含量越高,腐乳品的营养成分也越高,将该指标要求明确在标准中,就是为了提高腐乳的营养成分含量;腐乳在发酵过程中会产生许多微生物,所以,总酸过高,会影响腐乳保存,同时,总酸还可起到调节腐乳口味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