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是中国高生物量的海区之一,出产的鱼贝类有500多种,以优质、无污染而在国内外市场享有声誉。制定《海水产调味品质量安全要求》广西地方标准,将有利于广西海水产调味品行业的发展,有利于合理利用北部湾海洋资源,保护好海洋环境,实现海洋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利用。为此,广西自治区质监局下达2007年第七批广西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北海市质监局年内完成制定《海水产调味品质量安全要求》广西地方标准任务。
根据这一要求,北海质监局与市水产局 、市质检所、北海味莱鲜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起草了《海水产调味品质量安全要求》广西地方标准。该标准根据国家标准GB10133《水产调味品卫生标准》、GB2762-2005《食品污染物限量》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它规定了海水产调味品的生产加工过程、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适用于以海鱼、海虾、海贝等海产品为原料、再添加其他辅料,经混合、造粒、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具有海鲜的鲜味和香味的复合调味品。
据悉,初审会上,专家组对如何制定好、完善好海水产调味品的生产标准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专家们认为,制定《海水产调味品质量安全要求》广西地方标准非常及时和必要,该标准将来发布后,不仅成为企业组织生产的依据,也是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检验的依据,有利于带动海水产调味品行业发展,使之成为国内外知名品牌,带动地方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