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居住小区地下停车位收费过高引发了多起物业管理纠纷,关于小区停车费的投诉也越来越多,主要是一些小区的地下停车位收费偏高而引起业主们的不满,由此在北京发生多起纠纷而成为目前新的维权焦点。
随着市场经济的越发深入,百姓的维权意识也在逐步加深。天天3·15的观念已深入人心。可是今年3·15的脚步声还没有走远,3月26日,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朝阳无限小区又上演了一幕因地下停车位收费引起的纠纷。
收费标准 引起纠纷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了一些基本的情况。据小区的业主介绍,入住时,地上停车费每月是170元,地下的则是每月350元,而今地上的停车位被取消,小区住户所有的车都必须停在地下停车场,地下每月的停车费也随之升至470元。业主们不乐意了,把原来和物业管理公司签的停车收费合同拿了出来“作为证据”。据另外一位年迈的业主提到,在此之前,物业公司在暖气费、小区绿化等方面已经引起了业主们的不满,而这次停车场地及停车费的增加成了这场纠纷的导火索。
据业内专家介绍,开发商制定的收费标准一方面需要经过业主委员会的同意方可实施,是双方共同协商制定;另一方面该标准一定要切合实际,假如业主不认可开发商提出的收费标准,则完全可以通过行动抵制。
目前,随着私家车迅猛增长,居住小区对车位的需求呈现递增趋势,在此背景下停车位显出其重要性。由于土地资源有限及维护社区环境等原因,地上停车位有限,地下停车位浮出水面,但在一些小区,收费标准的不一则成了问题。
价格应合理 协商要充分
记者从北京物业管理商会有关负责人处了解到,地下停车位的建造牵扯到开发商的市场投资回报问题,政府部门不宜界定一个强制的标准,不过按北京目前的市场情况以及根据不同楼盘的具体情况,地下车位租金收费每月300~800元之间还是较为合理的。事实上是,地下车位租金的制定带有半垄断的性质,因为地下车位的产权属于开发商,而且购房者买了某个开发商的房子有车之后,必定要租或买这个开发商所投资建设的车位,因此开发商在制定价位时不能过于追求利润,要与业主进行充分地协商,以市场为指导,赢得合理的利润,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其实,自从2003年9月1日《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后,各地对停车费定价已有细化标准出台,法规规定小区业主委员会在停车费定价上有发言权。
有关专家和业内人士还认为,在目前市场经济的社会中,一方面,作为房地产开发商要有把握市场、协调客户群体的能力;另一方面,作为业主要有合理的市场消费意识,要从整体上衡量自己小区的物业市场调节收费,依法进行理性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