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质检总局2007年第70号和第85号公告规定,自2007年9月1日起,所有生产出口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必须获得卫生注册登记,并于运输包装上注明卫生注册登记号、加贴CIQ防伪标志后方可出口。为使生产出口食品添加剂企业的产品出口不受影响,连云港检验检疫局认证监管处、化矿处共同克服时间短、任务重、企业多、人手少等困难,通过各种渠道向企业宣传公告内容,向企业发放卫生注册登记申请表、《出口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登记卫生规范》,到企业生产车间进行现场指导。
截至目前,江苏连云港市已有9家食品添加剂企业获得卫生注册登记,3家已评审尚在整改当中,注册家数在江苏省居于首位。通过开展卫生注册登记工作,一方面加强了企业卫生管理意识,提高了出口产品质量;另一方面保证了连云港食品添加剂生产、出口等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