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糕点食品标准12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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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糕点是百姓生活中常见的食品,因其品种繁多,形态口味各异备受人们的喜爱。今天,记者从大连市质监局标准化信息中心了解到,《糕点通则》将于12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规定了中式糕点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签的要求。这是糕点类标准首次升级国家级标准。

  按标准的规定,将糕点分为热加工和冷加工。热加工糕点是指加工过程中以加热熟制作为最终工艺的糕点,包括烘烤糕点(如酥皮类、烤蛋糕)、油炸糕点(如松酥类、糯糍类)、水蒸糕点(如发糕、松糕类)、熟粉糕点(如切片糕类)及其他熟加工糕点;冷加工糕点是指加工过程中在加热熟制后再添加奶油、人造蛋黄、蛋白、可可等辅料而不再经过加热的糕点如萨其马类等。此外,标准对糕点的馅料也有明确的规定,尤其强调不得使用过保质期和回收的馅料,对各类糕点的感官要求也从形态、色泽、组织、滋味与口感、杂质五方面做出了具体详尽的说明。

  对于人们关注的卫生指标,标准也有严格的要求。

  据了解,由于月饼已经有专项的国家标准,因此,本标准的适用范围不包括月饼,也不适用于裱花蛋糕。

作者:刘真 牟玲玲 记者 韩晓菲 来源:天健网 发布时间:200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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