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在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活动中,对照省经贸委提出的目标和责任,对原《海宁市屠宰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示范文件》作了补充完善,达到了猪肉安全质量可追溯的要求。
新的《示范文本》细化了原始记录项目。生猪进场,首先进行检疫证明验证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进场日期、产地、畜主、检疫证号码、头数、检疫员等。在加工过程中进行《畜禽及其产品加工、经营单位台账》、《进厂(场)活猪分配去向》、《生猪屠宰及出场去向登记表》以及有关检疫、生猪尿样检测、屠宰厂(场)防疫消毒等一系列记录表登记。对发现质量有问题的还须填写《生猪无害化处理通知单》等原始记录。通过一系列记录,可以明确反映供屠宰生猪从来源到零售肉商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情况,可以顺向或逆向追索生猪肉的来源和去向,形成了严密的猪肉安全质量追溯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