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Z/T 01053-2007《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标准日前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发布,于2007年11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规定了纺织产品纤维含量的标签要求、标注原则、表示方法、允许偏差以及标识符合性的判定,并给出了纺织纤维含量的表示示例。同时也适用于在国内销售的纺织产品。附录A中列举的产品不属于本标准的范畴,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新旧标准相比主要变化有:
1、增加了不属于本标准范围的纺织产品,列入附录A。
2、增加了引用文件ISO 2076:1999《纺织品-人造纤维-属名》,将其译文列入附录B。
3、增加了第3章术语和定义。
4、由原来的标注要求、标注原则和含量允差三章调整为四章:纤维含量标签要求、纤维含量和纤维名称、纤维含量表示方法和纤维含量允差。
5、增加了标签的附着方式、成套产品的标签数量、标签材料及标签上文字等要求。
6、明确了含量百分率的质量是公定质量。
7、增加了“新型纤维”和可对纤维形态特点进行描述的规定。
8、细化了不同产品的纤维含量表示方法,并增加了示例。
9、简化并统一含量偏差为5%(填充物为10%),增加了低含量的偏差。
10、增加了“纤维含量标识符合性的判定”一章。
11、增加了附录A、附录B和附录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