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食品农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食品农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维护消费者和获证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食品农产品认证标志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国认注[2007]68号)的要求, 2007年10月15日,省、市、区三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杭州市大型超市----世纪联华庆春店销售的食品农产品认证及认证标志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人员在超市检查了乳制品、蛋制品、米、油、蔬菜等20余种食品农产品,检查表明超市对食品农产品认证标志的管理较规范,建立了较完整的食品农产品认证标志档案,基本做好了进货把关、索证等工作,超市所售绿色食品的认证标志比较规范的,均印有国家统一的绿色食品标志和证书编号。但检查也发现部分有机产品的认证标志印刷在产品包装上,有的仅标识了有机产品认证机构的标识,而未标注国家统一的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等,违反了《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2004年第67号令)的规定。对此,检查人员要求超市的管理部门进一步完善食品农产品进货管理制度,在向标有“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认证标志产品索证的同时,还要检查“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认证标志的使用正确与否和证书有效期。检查人员还对超市质量管理部门就国家有关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认证标志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宣贯,并对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等认证制度在实施过程中的一此具体问题进行了指导,得到了超市的欢迎。根据国家认监委要求,我省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有机产品等认证制度宣传和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等认证制度在我省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