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近几年,我国加快农产品质量标准制订、修订步伐。目前,已累计出台国家标准800余项,行业标准2380项,地方标准8000余项,形成了以国家和行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为配套,企业标准为补充的农业标准体系。
同时,我国还积极加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目前,全国已建设了323个国家级、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各省份也建立了1780个省、地、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覆盖范围较广、具备一定能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已初步形成,为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10月14日,在济南举办的第五届中国农产品交易会上,福建省平和县蜜柚协会展示他们生产的高品质蜜柚。据农业部提供的统计数据,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到15万多个。截至2006年底,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成员数为3878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15.6%。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拥有注册商标约2.6万个,取得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无公害生产基地认证3200多个。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到15万多个
新华社济南10月14日电(记者刘宝森、董振国)记者14日从在济南召开的第五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上了解到,近年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呈现良好发展趋势。目前,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到15万多个。
据农业部提供的统计数据,截至2006年底,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成员数为3878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15.6%。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拥有注册商标约2.6万个,取得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无公害生产基地认证3200多个。
据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服务农民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成员统一组织购买化肥、农膜、饲料、农药、兽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统一组织销售粮食、蔬菜、瓜果、肉、蛋、奶、水产品等各类农产品,并对成员开展各类技术培训。据农业部调查,2006年我国开展产加销综合服务的专业合作组织占总数的44.5%,以技术信息服务为主的占20.3%,以运销服务为主的占8.8%,以加工服务为主的占7.9%,以仓储服务为主的占2.1%,开展其他服务的占16.5%。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服务农民的同时,也取得了不错的经济效益。2006年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经营服务盈余325亿元,平均每个成员获得盈余返还和股金分红收入381元,成员农户收入普遍比非成员农户收入高出20%左右。
我国积极维护农民工就业和土地合法权益
新华社济南10月14日电(记者 董振国、刘宝森)记者14日从于济南召开的第五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上了解到,我国近几年积极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劳动力平等就业,保护农民工土地承包、流转权益。
据了解,2004年至2007年我国开展了农村劳动力平等就业试点工作,分两期在北京、黑龙江、河北、山东等12个省市共选择了23个市、县作为试点单位。各试点地区从农民工的工资发放、劳动用工管理、社会保障、子女就学、服务体制、维权机制等各个方面进行了试点和探索,特别是在加强劳务开发、完善工作体系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我国还依法落实和维护农民工的土地承包权益。通过采取确权确股确利等方式,依法落实城郊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完善纠纷调处机制,引导和支持各地开展调解、仲裁活动,初步建立了乡村调解、县市仲裁的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农业部坚持实行部领导定期接待信访群众制度,并对重要信访案事件实行督办。通过推广土地流转合同文本规范,完善土地流转登记管理,防止行政干涉土地流转等措施,切实保障农民工土地流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