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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公共餐饮具消毒单位统一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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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化道疾病患者不能从事直接接触餐饮具洗消工作,消毒单位的选址应距离污水池等污染源50米之外……济宁市的公共餐饮具集中式消毒单位有了统一的卫生标准。本月起实施的《济宁市公共餐饮具集中式消毒单位卫生要求(试行)》对消毒单位的选址、车间面积、车间装修材料等分别作出规定。

  车间面积与餐具消毒数量相符。设计能力5000套/日的单位厂房总面积原则上不小于300平方米,10000套/日的单位厂房总面积原则上不小于500平方米。车间墙壁应采用绿色环保材料装修,地面应采用绿色环保材料铺设,成品存放间设有防鼠装置。

  同时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作出明确规定。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须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患有痢疾、伤寒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餐饮具洗消工作。

  据济宁市卫生监督所卫监一科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公共餐饮具集中消毒的推广,目前济宁市的餐饮具消毒单位已达到30余家,其中济宁城区的消毒单位达到19家。

作者:张宏磊 曾现金 马龙江 来源:人民网 发布时间:200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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