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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布全省首个小作坊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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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本月1日起,我市质监部门编制的全省第一个《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卫生基本条件》地方标准在全市范围内正式试行。此项旨在控制小作坊食品安全的地方标准出台,为全市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生产戴上了“紧箍咒”。

  该标准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下的定义为:固定从业人员少,有固定的加工场所,生产条件简单,从事传统低风险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不含现做现卖)的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单位或个人。

  该标准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原辅料的管理、加工场所、加工设备、卫生管理、包装与贮运提出了安全卫生基本条件,重要条件实行一条否决制。标准对食品小作坊产品限域销售,规定:对已取得卫生许可证和工商登记,但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为“QS”)的小作坊产品不得进入商场、超市销售,不得超出承诺区域销售,只能在指定的区域内销售。

  数据显示,德阳目前有食品企业1096家,10人以下企业609家,占总数的51.78%,多数属于小作坊。另据了解,两类特殊小作坊不在标准的监管范围,一类为前店后厂的食品生产加工点,这类现做现卖的烧鸡、蛋糕等作坊,产品没有任何包装,直接通过设在农贸市场的前店经销,没有其他销售渠道;另一类为生产加工半成品的食品生产加工点,他们一般生产加工半成品,再送往分布在各网点自己的餐饮业连锁门店,再加工成成品卖给消费者,属离散型后厂与前店加工点。

作者:张伟 来源:四川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7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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