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透露,为保证我国血液制品的质量,从明年1月1日起将实行批签发制度。
据悉,批签发是指国家对疫苗类制品、血液制品、用于血源性筛查的体外生物诊断试剂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生物制品,每批制品出厂上市或者进口时进行强制性检验、审核的制度。检验不合格或者审核不被批准者,不得上市或者进口。此前,人血白蛋白、所有预防用疫苗和人体免疫球蛋白血液制品已经开始实行这种管理。药监局还表示,目前,全国25个辖区内有血液制品、疫苗生产企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向66家血液制品、疫苗生产企业派驻了84名监督员。自2008年7月1日起,将对血液制品生产用原料血浆实施检疫期制度。即将采集并检测合格的原料血浆放置90天后,经对献浆者再次进行检查并对其血浆样本进行血清学和病毒学检测并合格后,方可将90天前采集并检测合格的原料血浆投入血液制品的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