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宁波检验检疫局大规模展开了食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从源头、生产加工、出口流通等多领域保障食品安全。作为第三方认证机构的中国质量认证(CQC)宁波评审中心,积极响应宁波局的专项工作部署,通过多种手段,在认证和后续监管过程中自主创新,通过开展对全省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大抽查等活动,为食品安全护航。
抽检:为企业管理加餐
【镜头】“这个不锈钢容器不能放在地上”“这位工人工作帽没戴好,头发外露”“这个照明灯需要安装防爆装置,否则会对食品安全存在隐患”……一个炎热的下午,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宁波评审中心一位集HACCP、GAP、QMS三体系于一身的高级审核员正在抽检已获证的食品企业,除了对企业不规范行为及时予以指正外,还对其管理人员提出的问题一一作了解答。
【声音】这仅仅是CQC宁波评审中心近期对食品企业专项抽检的一个缩影。为了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切实加强对认证的农食产品加工企业的后续监管工作,提高认证的有效性,该评审中心集中利用一周时间,对本中心认证的农食产品加工企业进行了审核程序计划外的专项抽查活动。为保证此次检查的严肃性,此次检查所有费用一律由该中心承担。
本次抽查覆盖率占13%,涉及范围包括乳制品、饮料、饮用水、罐头、酒、蜂产品、速冻蔬菜及水产品加工企业。重点检查原材料的采购标准,选择、评价和重新选择供应商的准则;对不符合产品要求的产品的识别、标识、评定和处置的有关职责、权限和方式作出的规定,对已产生的不合格品能否追溯到源头,对已放行的不合格品是否采取了有效的控制措施;以及对生产管理、车间基础设施、实验室能力保证以及顾客的投诉等环节进行了抽查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从抽检结果看,通过宁波评审中心认证的食品企业整体状况良好,企业也非常乐意接受这种特殊服务,认为这次抽检非常必要,既服务了企业,对企业员工思想意识的提高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对存在的问题,相关单位人员均积极表态会在最短时间内整改。
特别规定:纳入评审依据
【镜头】下午6点多,已经过了下班时间。只见CQC宁波评审中心会议室里人手一份《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他们是刚从各企业审核回来的评审员。作为第三方认证机构中食品体系的审核员,他们在议论如何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的“特别规定”:“我们应该统一标准”“对食品企业的审核只能增加人日数,绝对不能减”,“从明天开始食品体系审核员必须随身携带《特别规定》,着重检查企业是否符合特别规定的要求……”
【声音】今年7月25日,国务院第186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生产经营者、监督管理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责任,也可以说给了食品安全生产一把“尚方宝剑”。
针对这个特别规定,CQC宁波评审中心作为第三方认证机构,首先明确了自身的职责,并要求全体审核员保持清醒的头脑,务必在审核过程中把握好原则;其次,把“特别规定”作为食品企业HACCP评审重要依据,并把其关注的重点结合到审核的技术层面上,突出“进”、“出”两块,把以前相对薄弱的这两块提高到与生产环节等同的地位上来,并拓宽审核深度和广度,特别强调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销售台账是否能如实记录产品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第三,一旦发现严重的质量问题绝不隐瞒,一方面坚决予以暂停、撤销,另一方面及时向有关政府部门反馈食品安全状况,尽到第三方认证机构的职责和义务。
分类监管:促进诚信 提升效率
【镜头】“这家企业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这家企业体系刚建立不久,而且持续改进上能力有限,最多只能打6分”“这家企业的产品不仅被评为国家名牌,而且自身完善能力不断提高,建议列为A类监管企业”……每当新一批企业导入HACCP管理体系,CQC宁波评审中心的资深审核专家都会为企业“打分”,以确定其在分类监管中的等级。
【声音】为能更加有效地监管食品企业,CQC宁波评审中心率先提出对获证的81家食品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启动诚信体系建设。依照客户知名度和影响力,对管理的重视程度、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水平,体系成熟程度和有效性,由高到低,分为A、B、C、D四类。
对A类客户采取交流促进提高的手段,重点维护,定向服务;对B、C类客户采取帮助提高的手段,努力帮助企业改善管理缺陷;对D类客户,该评审中心绝不手软,采取监管和服务并举的手段,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增加审核人员和天数,一旦发现企业管理不符合体系要求、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对其认证证书坚决予以暂停、撤销。
分类监管在保证审核人员和天数的情况下,使企业树立了诚信管理的意识。目前,获得宁波评审中心HACCP认证的81家企业中,已有15家成为A类客户,而许多B、C类企业也正积极通过规范管理提升产品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