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定的《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已经山东省政府批准,并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
该规范根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授权制定,共分为七章四十二条,对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用药人的药品购进、储存以及调配等的质量管理都进行了比较全面科学的规定和要求。它的实施对加强药品使用的科学监管,规范药品使用行为,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