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今年国庆节,就是用筲箕装着米线卖,也必须在筲箕外面贴上米线标识,标识上要有保质期、生产日期、产品标准号、即食型或非即食型等内容。昨天,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式发布了4个地方强制性标准,这4个标准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筲箕卖米线要贴标识
考虑到昆明市米线等鲜粮制品生产规模和市场状况以及消费者的认知度,在现阶段质监部门要求企业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在散装产品内器(筲箕或箩筐)上必须标注明确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执行标准等内容。在执行新标准过程中,对“包装要求”的实施有一个包装产品和惨状产品并行的过渡期,待生产条件和市场条件区域成熟时,在昆明市逐步按标准要求推行和实施对鲜米线等鲜粮制品的包装和包装材料的要求,质监部门届时将对标准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在此,昆明质监提醒广大市民,今年10月1日起,凡是米线用箩筐或筲箕装着卖的,首先箩筐或筲箕必须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其次必须在箩筐外贴有米线标识,上面必须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产品标准号、即食型或非即食型等内容。
小作坊米线不能进超市
目前,昆明市有170多家米线长,95%以上都是小作坊生产,多集中在城郊接合部出租房及农村地区,周边环境及卫生条件较差,生产场所及设备简陋,整个行业呈现低、小、多、乱、差的格局。据初步统计,昆明市场上七成以上的米线,大多是出自小企业和小作坊。新标准的发布实施,目的就是进一步规范米线等鲜粮制品的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地方特色食品的质量安全。
针对隐患较多的小作坊米线,质监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今年10月31日以前,还没有获得鲜粮制品生产许可证的米线厂,要尽快到质监部门申报。只要获得许可证就是正规的鲜粮制品生产企业,将根据标准进行生产,产品上可以打“QS”标志。如果到12为31日,还没有获得许可证(QS标志)的米线厂,将被纳入小作坊的监管范围。根据国家质监总局的相关规定,小作坊生产加工的米线等鲜粮制品,销售部得超出县级行政区域,不准进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以及市区内各大农贸市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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