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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国际标准接轨 南航修改退改签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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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签机票也要收费了

  本报讯记者韩平,通讯员罗伟添、邹颖萍报道:今日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对外宣布,将对原颁布执行的《国内旅客运输票价和使用条件总则》进行修改和完善,并从今年9月1日起,在散客的客票变更、退票等方面执行新规定。至此,国内三大航空公司均已修改了相关的退改签机票规定。

  据了解,随着奥运会的日益临近,中国民航开始在改、退票一事上与国际通行做法衔接———绝大多数航空公司从今年9月1起,均将原来按退票时间收取手续费的标准改为按机票的销售价格收取相关费用。

  按照新的标准,南航规定,凡在机票有效期内,旅客要对客票进行变更,儿童票、婴儿票、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人民警察优惠票价的客票及7折(含)以上的客票都可免费多次对应舱位变更航班和日期;5折(含)至6.9折(含)之间变更航班和日期,对应舱位收取票面价10%手续费;4折(含)至4.9折(含)之间变更航班和日期,对应舱位收取票面价20%手续费。

  散客客票退票方面,凡在机票有效期内,头等舱、公务舱、全价客票免收退票手续费;7折(含)至9.9折经济舱之间客票退票收取票面价10%手续费;5折(含)至6.9折经济舱之间客票退票收取票面价20%手续费;4折(含)至4.9折经济舱之间客票退票收取票面价50%手续费。

  对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人民警察优惠票的退票,按照民航总局有关规定办理,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退票,收取票面价20%作为退票手续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以后退票,收取票面价50%作为退票手续费。

  另外,深航、上航、国航、山航、东航也开始实行了新的退票规定。但除此之外的其他航空公司目前还依然沿用之前的退票政策。

作者:佚名 来源:网易 发布时间:2007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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