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开化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出台了《开化县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规范和完善对协管员、信息员的日常管理。
《管理办法》分总则、聘任和培训、工作职责、考核和奖励、附则等五部分。《管理办法》规定: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各乡镇政府协管员的聘任和培训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信息员的培训和聘任,并提出了协管员、信息员的聘任条件和要求;各协管员、信息员要认真按照《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工作职责开展工作;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年终要对各协管员的工作进行考核,信息员的考核工作由乡镇政府负责,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设立奖励基金,对考核优秀和举报有功的人员将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