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由重庆市起草的《榨菜酱油》行业标准正式获得国家商务部批准,由此标志着重庆榨菜酱油成功“正名”。这标志着重庆榨菜产业走上更加坚实的以质取胜之路。
“与传统酱油相比,无论是生产原料,还是生产工艺,涪陵《榨菜酱油》是推进标准创新的一项新突破。”8月8日,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艾扬在该标准宣传贯彻会上解释说,榨菜酱油是在榨菜加工过程中,通过青菜头用盐腌制浸泡、渗透出来的青菜头营养液,富含氨基酸、维生素和其他营养物质,保留了榨菜特有的清香而得名。而2000年颁布的酱油国家标准规定,酱油必须以大豆、小麦等为原料,采取发酵等工艺生产。
该标准的实施所产生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也将不可估量。在经济效益上,有利于提高榨菜酱油产品质量,丰富调味品种类,促进榨菜酱油生产、销售,有利于榨菜产业可持续发展。据估算,重庆榨菜年产量达50余万吨,由此衍生的75万吨腌渍液,可生产榨菜酱油30余万吨,销售收入将在6亿元以上。而此前,榨菜腌渍液的利用率不足1%。同时,新增就业岗位上千个;每年可节约粮食约5万吨。从环境效益上看,每年可减排1.6万吨有机物,大大降低了腌渍液的排放,降低生产废水的治理难度,减弱对库区水环境和榨菜产区土壤的污染。从社会效益上看,更是树立了三峡库区乃至重庆市政府职能部门“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良好形象。
“榨菜酱油终于拥有了合法的身份证。”该标准起草人、涪陵乌江榨菜集团董事长周斌全兴奋地表示,他们企业不仅将严格按标准执行,还将在现有1万吨产量的基础上,再上一条5万吨的生产线,力争在2009年投产,早日把榨菜产业链做大做精。
2000年,酱油国家标准颁布后,榨菜酱油失去了在市场中生存的合法性。为此,经重庆市质量技监部门多次与国家有关部门汇报沟通,同意制定发布了《榨菜调味液》地方标准。但随着榨菜产业的发展和老百姓已形成的消费习惯和观念,这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涪陵榨菜酱油不能以“酱油”名义销售,2006年就在四川某县销售时遭到当地有关部门的处罚,部分企业也因严重开工不足面临停产。
正当陷入两难境地时,涪陵区质量技监局就此再向该市质量技监局作了专题汇报。市、区两级质量技监部门经多次到企业调研,本着支持企业和产业发展的实际,将涪陵榨菜酱油遭遇“标准”之限向市政府作了专题报告。
在市长王鸿举的亲切关怀下,该市专门成立了榨菜酱油行业标准起草协调小组,要求尽快解决榨菜酱油标准问题,促进榨菜产业发展。
从去年12月至今年7月,重庆市质量技监局局长张宗清、副局长李渝志就先后7次率相关业务处室赴京,就《榨菜酱油》行业标准有关事宜与国家标准委等部门联络、沟通。经过努力,国家标准委对该标准的制定问题表示理解和认同,并同意在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制定《蔬菜酱油》标准。随后,中国调味品协会多次对标准进行论证、修改。重庆市政府也召集质量技监、卫生、环保、科委四部门对《榨菜酱油》行业标准的安全性进行了全面论证。经过多方协力,《榨菜酱油》行业标准最终得以出台,成功改写了中国酱油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