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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启用新饮用水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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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康的水应该软硬适中,呈微碱性。记者昨天从全国第一个《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宣传周活动上获悉,黑龙江省已启用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据省卫生监督所有关人士介绍,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于2007年7月1日发布实施。9月3日至9日为“关注饮用水卫生安全”卫生标准宣传周活动。新标准加强了对水质有机物、微生物和水质消毒等方面的要求。新标准中的饮用水水质指标由原标准的35项增至106项,增加了71项。其中,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饮用水消毒剂指标由1项增至4项;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放射性指标仍为2项。新标准与国际接轨,参考了欧盟、美国、俄罗斯和日本等国饮用水标准。

  据卫生专家介绍,科学饮水与身体健康密切相关。按新标准,健康饮水的标准为:不含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质;硬度适中;人体所需的矿物质含量适中;pH值呈微碱性;水中溶解氧及二氧化碳含量适中;水分子团小;水的生理功能强。成人最好每天喝水不少于6次,少年儿童每天喝水要保证在1000毫升左右。喝新鲜开水时不要太烫,一般以25℃至30℃为宜。

作者:周时锋 董艳春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7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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