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23日,危地马拉经济部制定了在中美洲国家销售和使用的无水酒精燃料、变性无水酒精燃料必须达到的理化规范。
该法规适用于通过酒精发酵而获得的无水酒精燃料和变性无水酒精燃料,前提是这两种产品在下列情况下被作为燃料使用或销售:以纯粹形式或者以汽油混合形式用于火花点燃发动机。
拟生效日期为官方公报发表后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