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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豪衙”不能靠“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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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通过标准的重新细化遏制“豪衙”的建设,能奏效吗?其实,“豪衙”的泛滥不是因为缺少“标准”,而是因为缺乏民主和监督。

  按照中纪委等七部委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初步总结要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组织有关科研、设计、项目审查和管理单位全面启动《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标准》修订工作。此次修订工作将对建设规模、装修标准、设施标准、建设用地和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全面修订。(据8月29日人民网)

  无力扶贫,有钱盖楼;有财力要盖,没财力贷款也要盖;这个乡要仿建一个“天安门”,那个乡要打造一个“故宫”……近年来,纷纷而起的“豪衙”不断刺激着公众的神经,也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为了遏制“豪衙”的进一步蔓延,今年4月,中办和国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今年6月,中纪委等七部委联合通报了4起违规修建办公楼的典型案例。建设部等部委全面修订办公楼建设标准,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进行的。此举显然是想通过标准的重新细化遏制“豪衙”的建设。可是,能奏效吗?

  中办和国办下发的《通知》曾对党政机关办公楼单位综合造价作出了明确规定:省(部)级不得超过4000元/平方米,市(地)级不得超过3000元/平方米,县(处)级及以下单位不得超过2500元/平方米。这个标准确实够细化了,但这样的规定显然不适合中国的国情。比如,如果按照4000元/平方米的标准建造办公楼,在上海根本就不可能建起来,而在青海则可以超豪华建设。中国的地区发展水平差别很大,怎么能用一个标准去衡量呢?

  早在1987年,原国家计委就曾下发了《行政办公楼建设标准(试行)》。这个标准把办公楼分为三级,对楼层的高度、走廊的宽度,甚至连设不设开水间、安不安空调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1999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正式出台,并对以前的规定进一步作了细化,连各级机关各级别干部的办公室面积都规定得一清二楚。这个《标准》目前仍然有效,可结果如何呢?很显然,所有的“豪衙”都违反了这个规定。既然以前的规定都没有用,再制定新的标准又有什么意义呢?

  其实,“豪衙”的泛滥不是因为缺少“标准”,而是因为缺乏民主和监督。党政机关办公楼是标准的公共设施,由公共财政负担,用于为人民服务,而且耗资都比较巨大。这样的公共支出,理应列入当地的财政预算,并必须经过人大的审议和表决,同时接受公众的监督。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当地的群众最清楚,当地的党政机关办公楼应该建成什么样的标准,当地群众的心里自然有数……只要履行了这样的程序,决议出来的标准就是最科学的。只要群众觉得确有必要,即使是贷款修建办公楼也未尝不可;如果游离于民主程序之外,即使建设的标准很低也缺乏合法性。可以肯定地说,像“世界第一区政府”那样的“豪衙”,如果经过民主的程序,是不可能开工建设的。

  党政机关办公楼的“标准”自在各地群众的心里,这个“标准”因地而异,无法量化,当然不宜统一规定。因此,修订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标准,不如完善民主决策及监督机制——没有完备的民主机制,再细化的标准也没有用;有了完备的民主机制,任何“本本式”的标准都是多余的。

作者:佚名 来源:三晋都市报 发布时间:2007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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