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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新目录”实施“拐点”抑或“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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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8月23日,由商务部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新《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正式实行。新目录涉及面之广,过渡期之短(仅一个月),传递的到底是何种市场信号,社会各界理解各异,议论纷纷。

  本报曾于8月12日5版对此进行过重点报道。在新目录正式出台之后,我们特邀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世界经济贸易研究部的夏平博士就此进一步解读,

  希望能有助于国内相关企业更好地理解和应对此次政策调整

  很多加工贸易企业对此次政策调整存在误解,过多地将眼光盯在目录中的“限制”两字,认为政府是通过逐步的政策调整来限加工贸易的发展。事实上,所谓的“限制”,是通过目录来逐步纠正我国加工贸易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使中国的加工贸易在承接国际产业转移过程中更为健康和生命力。

  此次新目录的出台并不是偶然的,也不是被迫的,而是基于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式对加工贸易产业进行的一次主动性调整。

  缘起:三大因素要求政策调整

  首先,从总体上看,我国加工贸易仍处于国际产业价值链的低端,加工环节主要集中在最终产品的组装和低端零部件的配套产,劳动密集度高,技术含量低,国内加工贸易企业所得利益也不多。以芭比娃娃的制造为例,在一个最终完成的芭比娃娃中,中国企业只能分到35美分,而美国企业却能得到20美元,价值分配如此悬殊,令人瞠目。这种过分依赖资源和劳动力成本低廉的分工模式,不仅使国内企业对抗产品价格变化能力低,而且对国内资源和环境造成巨大压力。因此,提升中国在国际产业价值链条中的地位,已经是刻不容缓。

  第二,由于加工贸易产品的核心技术、产品设计、软件支持、关键零部件配套、关键设备和模具,以及品牌等重要环节,多数跨国公司控制,国内加工企业无法在全球范围内,组织和控制生产分工,往往停留在被动接单、充当生产车间的地位,国内企业参与加工贸易程度较弱。这种状况导致中间品本地采购发展滞后,技术溢出效应不明显,与内资企业的后相联系不紧密。某种程度上说,我国的加工贸易,仍然是一种“飞地”工业,或者说“体外循环”。如果这种状况不能得到改观,长此以往,将偏离我国通过发展加工贸易提升本国产业竞争力的初衷。

  第三,加工贸易发展区域不平衡。以2006年为例,东部地区的加工贸易出口额占全国的97.4%,而中西部地区加工贸易出口比重只有2.6%,因此,加工贸易发展区域很不平衡。实际上,目前东部沿海地区受土地、能源、劳动力等要素成本上升影响,部分加工贸易产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寻求转移的动力很强。如果中西部地区能利用这次政策调整,承接和本地人才优势、产业优势相关的产业转移,不仅能促使我国加工贸易地区布局平衡发展,而且对中西部地区开发也能起到重要贡献。

  影响:加工贸易加快转型升级

  毫无疑问,新目录的实施会对涉及到的加工贸易企业产生一定的影响。

  根据新目录,一旦进口原料或制成品被列入限制类目录,对于东部地区大部分依法经营、无走私违规行为的A、B类企业必须缴纳保证金的50%,有违规行为的C类企业仍和以前一样全额缴纳。假定A类服装面料加工企业进口90万美元面料,制成130万美元的A面料和20万美元的B面料。根据规定,A企业缴纳的台账保证金额为8.58万美元。如果从进口原料到制成品出口需要半年,那么利息支付约为6400多美元(假定美元贷款利率为15%)。对企业毛利率产生的负面影响约为0.5%。也就是说,新目录的实施将增加相关加工贸易企业的运营成本。

  然而,长期来说,政策调整对加工贸易企业的转型升级无疑是一种促进。有关我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话题,已经不再新鲜,企业转型升级速度之慢,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很头疼的问题。此次新目录的出台,以及可能的后续目录的出台,看起来严厉,实际上是对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烧了一把火,要想在市场中生存下去,必须把企业产品附加值提上去,或者拥有具有自主权和自主品牌的产品,用更高的价值量来获取企业利润。虽然难免有阵痛,但蜕变之后,企业的发展空间更大,生命力也更持久。

  应对:企业积极寻求对策措施

  当然,加工贸易企业也不能消极被动应对新目录的实施,而应当积极寻求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对策措施,使企业立于不败之地。

  从微观角度来看,加工贸易企业应当采取两种措施来减少企业的运营成本。一是尽量避免企业贸易产品成为限制目录中产品。对于受限制目录影响的产品,重新筹划生产和交易,寻求合并或分拆工序的方法,或者采用转厂出口方法,将受限产品转出给下一加工企业进行深加工,使最终产品成为非限制产品。另外,可以研究生产工艺,用非受限替代产品来代替受限商品。二是采取措施降低应缴台账保证金。如对贸易产品进行详细分类,寻求降低保证金的可能性,或者缩短加工合同的有效期,将大额的合同拆分为小额合同,减少单个合同进口或者出口金额,以减少所交纳保证金。

  从宏观角度来看,加工贸易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首先,顺应国际产业转移的规律和国家政策的指导方向,实现加工贸易的型升级,向微笑曲线的两端发展,也就是说从单纯加工制造向设计、研发、营销延伸。第二,加快企业之间重组整合,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在东部沿海聚集的加工贸易企业,有不少规模比较小,经济实力相对较弱,抗风险能力也较弱。如果这些相关企业之间能够进行重组整合,那么企业的经济实力得到提升的同时,对于企业的抗风险能力提高无需多言。第三,将一些在东部地区失去竞争优势产业逐步向中西部转移。这次新目录调整对东西部地区加工贸易企业实行了差别政策,实际上体现了国家产业转移的思路:梯度转移,东部做高端,中西部作两端。在东部地区的加工贸易企业,要么转型和升级,要么利用差别政策和中西部地区的比较优势,逐步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第四,此次政策调整对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海关监管区域网开一面,出口加工区和保税区的优势将进一步显现。因此,受影响加工贸易企业也可以考虑向区内转移。

  总之,新目录的实施,对加工贸易企业来说,看起来像“拐点”,实际上是“起点”。加工贸易企业如果能在政策调整压力下尽快调整产品结构,向自主设计、自主品牌的方向发展,向产业链的高端发展,加工贸易企业的明天将是美好和灿烂的。

作者:夏平 来源:科技日报 发布时间:2007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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