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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眉山出台名牌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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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调动企业争创名牌的积极性,有效实施质量兴市战略,顺利实现名牌数量翻番的目标,近日,四川省眉山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名牌奖励办法》,除对荣获名牌的企业给予奖励外,还将对争创名牌工作成效突出的职能部门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给予一定奖励。

  该《办法》规定,眉山市政府对当年获得中国名牌产品或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同时还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两万元,给予职能部门工作经费补助10万元;对新获得国家免检产品、四川省名牌产品或四川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同时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1万元,给职能部门工作经费补助5万元,并在全市给予通报表彰。

作者:吴咏雪 李璐 龚志伟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7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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