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获悉,该中心今年将组织部分省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共同对车工、焊工等22个通用性强、从业人数多、技能要求高的通用职业国家职业标准进行修订。
据了解,辽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等9个单位被确定为主编单位,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等13个单位被确定为参编单位,负责承担22个职业标准的修订工作。修订工作本着加快国家职业标准开发速度,构建开放的国家职业标准开发体系原则,在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对从业人员要求的同时,依照《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技术规程》,突出国家职业标准的整体性、等级性、实用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参加修订工作的主编单位和参编单位,将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统一指导下,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开发计划安排,组织专家进行编写和审定,在各自确定的职业范围内,做好标准修订的组织工作。整个修订工作将于2008年3月底前完成编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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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修订标准的22个职业
铸造工、锻造工、金属热处理工、美发师、维修电工、车工、铣工、冷作钣金工、餐厅服务员、前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涂装工、焊工、保育员、磨工、冷藏工、制冷工、机修钳工、装配钳工、工具钳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